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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2-06-15

6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陈正春参加执法检查。

上午,执法检查组在新北区太湖路,视察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工作,观摩“城管取证、交警处罚”联合执法;在新北区长江中路与飞龙中路交叉口,视察交通组织优化工作;在江苏陈氏铧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视察渣土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检查相关台账。执法检查组还视察了市一院周边局前街、唐家湾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和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情况,市第一中学地下接送中心建设、管理、运行情况,观看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汇报片和智慧交管平台。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城管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和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关于完善条例内容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精心组织,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保障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检查组指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和隐患,从近期组织的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查问卷结果看,部分群众对条例了解不深,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尚不健全,基层交管部门队伍还有待加强,部分道路、停车场及配套设施规划还不够科学。

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执法检查组强调,要以更新理念宣传贯彻条例。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探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规律、新思路、新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提早研判,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以更高标准推进条例实施。敢于严格执法、注重规范执法、坚持公正执法、善于文明执法,经得起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执法者良好形象。要以更大力度凝聚条例合力。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发挥整体效能。要以更强队伍建设夯实法治交通基础。在提高交管执法人员素质上下功夫,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以更广宣传营造遵法守法氛围。结合普法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全方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遵法守法意识深入人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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