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财经委初步审议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9-26 |
9月22日,市十七届人大财经委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经委主任委员戴士福主持会议。
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今年4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明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承担对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初步审议职责,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开展初步审议,提出初步审议意见”。 会上,市国资委负责同志汇报了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财经委委员就报告内容和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询问,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内容翔实,对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现了全口径、全覆盖汇报,尤其将金融企业和境外投资形成资产情况纳入了报告,运用指标评价体系和数据资料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了企业国有资产使用绩效和社会贡献。 针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市人大财经委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的资源整合,做大做强国有控股企业,履行产业投资职能,强化产业投资基金建设;完善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统一财务指标的执行,整合各方监管力量和要求,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良好的项目合作模式和结算方式,尊重和遵守市场规则和规律,重视企业债务管理和非经营性资产占比较高问题,科学严谨划分企业资产,盘活优质资源;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发挥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作用,实现风险、责任、薪酬匹配;完善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建设,根据企业业务需求,适应和匹配市场薪酬制度,引导和招引人才,留住高级专业人才;用好数字经济,积极探索数字资产等新兴资产纳入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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