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 |
发布日期:2022-12-22 |
12月16日,市十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韩九云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法制工委作的关于《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对法规案进行了统一审议。会议认为,草案修改稿(法制委员会审议稿)充分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专工委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已经比较成熟,原则通过了《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 韩九云指出,《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我市水生态环境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对全域水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严守立法权限,遵循立法程序,把握时间节点,为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做好充分准备。 会议还听取了法制工委作的关于法制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起草说明,对工作报告(法制委员会讨论稿)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环资城建工委、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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