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
发布日期:2023-06-07 |
《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满2年。6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带队调研《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参加调研。
调研组实地视察了焦溪古镇修缮改造现场,听取了天宁区政府、郑陆镇政府、焦溪古镇申遗工作指挥部关于《条例》宣传贯彻、古镇修缮管理以及参与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的情况汇报。座谈会上,代表们就焦溪古镇生态环境整治、文保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提升、风貌业态布局、长效运营管理、非遗文化的传承利用等方面开展了交流讨论。 陈正春指出,焦溪古镇要持续抓好申遗工作,针对申遗类别由“历史城镇类”转化为“建筑群类”,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文化遗存的收集、挖掘和整理,确保申遗工作顺利推进;要坚持立足“古镇社区、主客共享”的定位,突出地方特色和生活气息,传承传统本土文化,体现古镇的生活味、烟火气、乡土情;要及早引入高水平、专业化运营团队,结合古镇保护修缮工作,对古镇的业态布局、环境优化、旅游设施建设等进行系统化规划设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古镇的保护利用;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做好古镇河道、绿化、环境卫生、居民房屋改造等精细化管理,注重细节、提升品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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