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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入”进行时|常州巾帼法宣联盟赴红梅村宣讲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23-06-13

《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知晓条例、遵守条例、用好条例,6月9日下午,常州巾帼法宣联盟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冯连庆,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裘小青、刘丽华受邀走进茶山街道红梅村,以“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巾帼助力安全同行”为主题,向百余位村民朋友宣讲《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

活动现场,宣讲团成员代表常州巾帼法宣联盟向红梅村委赠送了《常州市地方性法规汇编(2015-2021)》和《条例》单行本,并介绍了常州巾帼法宣联盟成立的有关情况、目标任务及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情况。

宣讲团成员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分析了租赁住房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特别是消防安全隐患的形成原因及表现,并就大家关注的群租房、“二房东”、“黑中介”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通过宣讲,村民朋友对租赁住房出租人应该履行的义务、房屋出租的规范化要求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有了一定的了解,增强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要带动和引导身边的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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