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座谈会 |
发布日期:2023-06-14 |
今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为做好审议准备工作,6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士福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能,汇报了《条例》宣传贯彻情况、规定职责履行情况,与《条例》实施相配套的有关规划、规定、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解决对策,以及对完善《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戴士福充分肯定了市有关部门宣传贯彻《条例》取得的成效。他同时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进一步重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形成电梯安全多元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要依法依规强化监督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加强对《条例》实施效果的科学评估,针对实施过程中各方普遍反映的矛盾问题不断完善制度设计,提升法规实施效果。 作为我市第一部与民生相关的实体性法规,《条例》自2018年3月1日施行以来,在促进全市电梯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2年末,全市拥有电梯制造单位3家,电梯安装单位263家,在常从事电梯维护单位106家;全市拥有各类电梯70692台,其中在用电梯66464台,在用乘客电梯51344台,涉及电梯使用单位近1.3万家。《条例》实施五年多来,我市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电梯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被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导组列为典型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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