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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6月26日至27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06-20

6月2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6月26日至27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议程为:

传达学习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精神;

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审议《常州市劳动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

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

审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常州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市级决算;

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职教名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市法院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人事任免案;

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锁桥湾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讨论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决定(草案)》《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职教名城的决定(草案)》,同意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方案。根据工作安排,6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上下联动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政府及有关部门湿地保护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配套政策、相关规划、标准体系制定等情况。

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行镇人大代表问政制的意见》。会议指出,镇人大代表问政工作是近年来我市基层人大的一项创新举措,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以推广,精心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动镇人大代表问政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还听取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其他有关议题审议准备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陈正春、戴士福和秘书长高宏华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徐新民等列席会议。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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