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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常开展《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
发布日期:2023-08-04

8月3日至4日,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周铁根带队来常开展《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社会委主任委员许峥,党组成员徐新民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视察了新北区新桥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小橘灯”常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地,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武进区、钟楼区政府,以及市法院、检察院、教育局等单位部门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对修改完善法规等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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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常州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措施有力、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调研组强调,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是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要用新发展理念谋划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整合资源,打好组合拳,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完善法律制度体系,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调研组表示,将认真梳理收集的意见建议,加强分析研究,充分吸收采纳,为下一步修改完善《条例》提供参考。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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