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 |
发布日期:2023-11-28 |
11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全省开发区人大工作推进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白云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并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的“四个走在前列”“四个新”重大任务贯通起来,将长江岸线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多点突破、持续发力,贯彻实施好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抓好长江大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学习领会其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结合主题教育,加强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学习理解;要加快推进《三星村新石器时代遗址保护条例》《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借鉴其他城市针对特色保护要素专门立法的经验,积极开展相关立法调研,逐步形成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法律体系;要推动《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焦溪古镇保护条例》更好实施,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助力打造全国具有一流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江南文化名城。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职,全力护航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助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深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决定的落实,结合“数字人大”建设,更富有成效地做好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要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激发专家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加强监督,全面提升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要准确把握当前的财政收支形势,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科学合理编制明年预算,将财力进一步向事关常州长远发展的重要领域倾斜,有力支撑和保障常州“走在前、做示范”。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八、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开发区人大工作推进会精神。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辖市区推进贯彻落实,实现开发区人大工作全覆盖,同时要抓紧研究建立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开发区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完善开发区人大工作职能机构,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听取了《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制定情况的报告,同意将报告向市委常委会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副主任陈正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和秘书长高宏华参加会议,副主任许峥等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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