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暨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情况督查活动 |
发布日期:2024-05-31 |
5月29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率执法检查组,先后赴钟楼区、金坛区和武进区,就《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对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情况开展督查。
执法检查组在钟楼区,深入了解中海油常州环保涂料有限公司开展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情况,查看正在施工的梧桐河水系沟通工程;在金坛区,认真查看汤庄河沿河私搭违建拆除现场和汤庄污水管网北延段新改建工程,详细了解金坛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在武进区,实地查看雅浦港生态缓冲区建设示范工程,深入了解洮滆片区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督查礼嘉镇东浜水环境整治情况。此外,执法检查组还随机抽查了部分存在问题的点位,发现了个别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和个别领域环境治理有待加强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随后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金坛区、武进区和钟楼区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以及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指出,金坛区、武进区和钟楼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特别是去年开启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专项行动后,扎实推进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聚焦关键领域,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紧抓产业绿色转型、截污减排、洮滆片区生态修复、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几个关键点持续发力,健全各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发挥好人大监督职能,扎实做好此次检查和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改善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绘就美丽常州生态画卷。 按照计划,近期,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溧阳市和新北区、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将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同步开展执法检查。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并针对执法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推动太湖综合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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