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入”进行时 | 积极构建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共治体系 |
发布日期:2024-06-04 |
自《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7月1日施行以来,各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坚持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努力构建“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共治体系。目前,全市已成立租赁住房安全专业委员会和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租赁住房安全管理纳入全市“532”发展战略重点项目。 构建管理体系。建成“常州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平台”,融合接入“常州市城市运行(应急)智能枢纽平台”,建立“租赁住房安全管理一件事”协同机制,形成隐患排查、推送、整改、反馈闭环管理模式。各镇(街道)根据《条例》规定,在本区域内成立了由公安、住建、消防、市场监督、综合执法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租赁住房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加强对租赁住房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了信息采集录入、隐患排查整治、行政执法、矛盾纠纷调处等综合管理机制,指导村(社区)做好租赁住房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武进区已将该项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 坚持以查促改。市租赁住房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公安、住建、消防救援、供电等职能部门每季度联合对各地房屋结构安全、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车违规充电、用电用气等重点隐患开展实地检查,现场查纠薄弱环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就群租房违规使用瓶装燃气、电动车违规充电、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设置防盗窗这四类重点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重点督查存在四类隐患的自建类群租房6121户,发现并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292处。 实施隐患攻坚。各地紧盯出租房屋内违规分隔住人、违规使用瓶装燃气、违规设置防盗窗、私拉乱接电线和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重点隐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以点带面进行推广。溧阳高新区常态化监测电动车与电瓶分离并带回住宅地充电的隐患,金坛区儒林镇依托政府打造的数字儒林APP和公安“全警基础工作平台”,武进国家高新区北区采用公安、网格联合排查隐患,新北区新桥街道联动公安、住建等部门对小区二房东将商品房违规分隔住人隐患开展联合整治,天宁区天宁街道将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村(社区)的年度绩效考核,钟楼区邹区镇成立城运中心,协调分拨“租赁住房安全管理一件事”工单,经开区横林镇开展群租、合租房内瓶装燃气安全使用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宣传引导。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召开“贯彻实施《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新闻通气会”,解读《条例》有关规定,常州日报、常州晚报、现代快报、中吴网等媒体均发布新闻报道,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市公安局设计、制作、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展架、海报和服务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共计100余万份,制作主题宣传片1部、动漫视频3部,在平安常州公众号、常州微警务、各社区、村委、小区滚动播放,向群众发送隐患告知提醒短信26681条。 (来源: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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