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推进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08-26

《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8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政府召开《条例》实施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市政府副市长狄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韩九云指出,《条例》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将有力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要充分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推进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也是护航“万亿之城再出发”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建设节约集约型社会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准确把握贯彻《条例》的基本要求,加强各方协同,完善分类体系,加快设施建设,广泛发动宣传,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监督考核,按照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清单,准确把握和认真落实法定职责。要加快形成贯彻《条例》的工作合力,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性法规“四入”工作决定的要求,有效发挥各辖市区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快形成监督、执行、司法合力,共同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狄志强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部署,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人大立法与政府落实、部级考评与市级实施、当前推进与长远转型这三对关系,坚决贯彻好、执行好《条例》;要完善闭环管理体系,强化实施前端投放设施建设管理,严格规范分类收运管理,持续加强终端能力建设,实现全链条有机衔接;要提升宣传引导质效,强化氛围营造,循序渐进推广,创新普及形式,进一步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要全面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抓好《条例》的细化落实和科学评估管理,加强各类要素保障,共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天宁区政府、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就贯彻落实《条例》作了交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和法工委负责同志,市监察委员会、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辖市区人大、政府和常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