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票!《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
发布日期:2019-01-09 |
1月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我市报送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六部地方性法规,由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6月26日进行第一次审议,由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9日第二次审议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9日批准,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办公室 、法工委)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