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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咨询专家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6-03-16

3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咨询专家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主持,党组成员姜洪鲁,秘书长周建伟,各副秘书长、委(室)主任、专职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宣读了关于聘请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的通知,并向首批35名立法咨询专家发放了聘书。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旺洪,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学贤,市文广新局局长陈建共,钟楼区政协副主席、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旭东等4位同志作了会议发言。

此次市人大首批聘请的35位专家中,既包括省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苏州大学、常州大学等高校的教授学者,也包括我市有关部门、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同志。受聘专家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在法律、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专业领域具有较深造诣,或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地方立法活动具有很高的参与热情。专家们的积极参与,将有效提高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开创地方立法工作的良好局面。

 

 

俞志平在讲话中指出,我市自去年7月31日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要求,一手抓立法制度建设,一手抓立法推进工作。聘请立法咨询专家,开展立法咨询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提高全市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众参与立法的实效性。
        俞志平希望,首批受聘专家要坚持从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考虑问题,坚持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法制建设自身规律,坚持立法为民的原则和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讲真话说实话,以常州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福祉为重,以科学的态度审视立法问题,从专业的角度充分发表意见,努力服务地方立法工作。

俞志平要求,市人大机关各有关方面要切实负起责任,完善立法咨询工作机制,做好服务工作,为各位专家充分发挥参谋咨询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我市立法咨询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已专门制定《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按照规定要求,立法咨询专家将接受市人大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的邀请,参与以下立法活动:对立法规则和年度立法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重要立法项目的起草、调研;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论证;参与地方性法规立法前和立法后的评估;参与对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参与上级人大委托的对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活动;其他立法活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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