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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大事记(二月)
发布日期:2021-03-01

2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齐家滨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张耀钢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对有关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盛建良、蒋自平、戴士福、张屹、徐新民、高宏华参加会议,副主任陈建国,副秘书长、各工委室主任、驻会委员列席会议。

2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士福率队赴新北区、武进区部分重大创新企业调研。

2月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齐家滨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耀钢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盛建良、蒋自平、戴士福、张屹、徐新民、高宏华参加会议,副主任陈建国列席会议。

2月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建阳率调研组来常召开专题座谈会,全面深入了解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屹,市政府副市长杜荣良参加会议。

2月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走访联系优秀人才。

2月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耀钢走访联系优秀人才。

2月2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受齐家滨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耀钢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刘忠培所作的关于王立科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及增补市十六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情况的报告,决定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刘忠培所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将177件代表议案建议交“一府两院”和相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确定9件主任督办件交由市政府领导领衔办理;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丁建伟所作的关于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编制情况的说明,决定将工作要点草案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刘忠培所作的关于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代表工作计划的说明;听取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审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商定了会议的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蒋自平、戴士福,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张屹、徐新民,副秘书长、各工委室主任、驻会委员,市政府和市委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月2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张耀钢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以及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蒋自平、戴士福、张屹、徐新民、高宏华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副秘书长、各工委室主任、驻会委员列席会议。

2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自平走访慰问优秀人才。

2月24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政府举行《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自平,副市长蒋锋参加发布会。 

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耀钢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三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以及《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和审查意见的报告,并对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级相关专项债券资金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调整市级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的决定;审议了经开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案、《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戴士福,党组成员张屹、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副市长杜荣良、杭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市监察委员会、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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