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2022年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大事记(八月)
发布日期:2022-09-01

8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前往天宁区,慰问基层人大代表,调研基层人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8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带领环资城建工委赴市住建局开展调研,听取市住建局关于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

8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白云萍率调研组赴新北区开展《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参加调研。

8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率调研组赴新北区,调研基层人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8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白云萍率执法检查组在武进区和经开区就《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秘书长高宏华参加执法检查。

8月8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士福带队赴广东和贵州省,围绕数字经济年度重点课题和十月份常委会审议议题,考察学习当地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宝贵经验和先进做法。

8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峥、党组成员徐新民前往钟楼区,走访看望基层人大代表,调研基层人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8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第30届江苏人大新闻奖评选结果。我市人大推荐的3件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其中,常州广播电视台的《她是:李铁蛋、李大侠、李劳模、李代表》获一等奖。此外,常州日报社的《〈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制定、颁布、实施系列解读报道》获二等奖,常州日报社的《他们,投出自己庄严的一票》获三等奖。

8月1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八次(扩大)会议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白云萍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韩九云、方国强,党组成员陈正春、徐新民和高宏华参加会议,副主任许峥列席会议。

8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带队赴金坛区督查调研三星村遗址保护公园项目建设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宏华,市委督查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文物专家参加调研。

8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赴常州城建集团开展调研,听取城建集团关于改革发展和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

8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信访工作条例》专题讲座,邀请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李文光讲授、解读《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场发放《条例》单行本并组织学习。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宏华主持专题讲座,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专题讲座。

8月16日上午,2022年“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月”活动部署会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方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8月16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士福率调研组,分别赴产投集团、投资集团、地铁集团、公交集团调研并召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座谈会,全面了解市级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情况。

8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峥、党组成员徐新民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面对面听取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认证的建议”。

8月17日,市十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韩九云主持会议。

8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支部联合二、三支部到结对共建的斜桥巷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为居民们送上《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单行本,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并现场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

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峥、党组成员徐新民一行,调研我市台资企业创新发展情况。

8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九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白云萍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韩九云、方国强,党组成员陈正春、戴士福、徐新民和高宏华参加会议,副主任许峥列席会议。

8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和秘书长高宏华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徐新民列席会议。会议决定8月30日至31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运用评价指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评价工作方案》《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流程》《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的意见》。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草案)》,决定以议案的形式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会议听取并同意了《关于〈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草案)》《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规范履职的规定(修正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其他议程审议准备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各副秘书长,各工委室主任、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专职委员列席会议。

8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白云萍率调研组到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专项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宏华参加调研。

8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盛蕾作的《关于今年以来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常州市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条例将按照法定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及满意度测评。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新修正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和《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规范履职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于贵平、狄志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市监委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