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调整本级支出预算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18-10-31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本级支出预算的决定 (2018年10月31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乔俊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18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对市政府提出的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步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调减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5亿元;调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52亿元,其中:增加省级转移支付支出1.2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调增支出预算3.44亿元。决定批准调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47.0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47.0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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