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18-12-18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18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中旬召开。建议议程: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常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常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州市2019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票决2019年度常州市民生实事项目;审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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