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2-12-08 |
(2022年12月8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常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常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州市2023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票决2023年度常州市民生实事项目;选举。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