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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调整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和政府债券支出预算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12-29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调整本级财政支出预
算和政府债券支出预算的决定

(2014年10月30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朱志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14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调整支出预算草案的报告》。鉴于必要的支出调整因素,会议经过审议,决定调减本级财政支出预算3000万元,追加省级转移支付支出3000万元,决定批准本级政府债券支出预算28000万元。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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