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常州舰”全体官兵“常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13年7月3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常州舰”全体官兵“常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决定授予“常州舰”全体官兵“常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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