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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12-29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0年12月30日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2月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常州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常州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州市201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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