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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本级政府债券支出预算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12-29

(2010年10月27日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朱志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市级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支出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本级政府债券支出预算12500万元。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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