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行使有关职权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14-12-29 |
(2009年10月28日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蒋忠孝受邵长生检察长委托所作的《关于设立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情况报告》。经过审议,会议决定委托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行使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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