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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7-05-18

5月16日,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提交的《关于常州市新北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关于批准《常州市新北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新北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近年来,区政府及农业部门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把畜禽规模养殖治理、种植业面源污染控制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会议对此表示满意,建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参与意识;要强化工作措施,实现综合防治;要完善管控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要增加财政投入,强化组织保障。

会议还决定了相关人事任免。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副主任胡秀芳、赵昊、花震亚,党组成员吴建国以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区领导严俊、金立卫,区法院、检察院和区环保局、农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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