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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启动2017年工作评议
发布日期:2017-06-21

 

对政府部门开展评议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职权,是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促进政府部门围绕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径。

近日,新北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区委要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转发<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职提效情况进行评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走访政府各职能部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汇聚合力,形成共识;向区人大代表发放工作评议部门征询意见表,评议什么部门,评议哪些内容,让代表们说了算。在此基础上,区常委会制订出台了《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评议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职提效工作情况实施方案》。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2017年将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评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依法行政和履职提效工作评议。区人大常委会将成立工作评议组,对被评议部门采取听取汇报、约见询问、走访座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视察检查等方式开展评议调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被评议部门履职情况作出全面客观评价,并形成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评议报告,同时对被评议部门集中进行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周徐峰)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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