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18-12-20 |
12月17日,天宁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月芬,党组书记、副主任蔡旭,副主任陈晓萍、陆东明、黄新江及委员31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郑亚,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唐家中,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留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常春,区财政局局长栾晓军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东明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栾晓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宁区区级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该报告。 会议初步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栾晓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宁区2019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并同意将该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提交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评议了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今年四月、十月的常委会会议上,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文体惠民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按照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报告并接受常委会评议。经过现场投票评议,以上三个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评议结果均为全票满意。 会议还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同意提交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讨论决定召开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时间和有关事项。 会议还补选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来源:天宁区人大办 作者:陈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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