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人大提出“五项建议” 力推《工会法》贯彻实施 |
发布日期:2016-01-25 |
天宁区人大提出“五项建议”力推《工会法》贯彻实施
“五一节”前夕,天宁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驻会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在辖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走访了常州旭荣针织印染有限公司、天宁区环卫处等6个企事业单位,分别召开了6个街道工会主席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座谈会,并专题听取了区总工会对《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全区各级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党的领导,健全组织体系,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履行职责,措施扎实有效,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进基层工会组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推动了《工会法》在全区的贯彻实施。 一要广泛宣传,进一步推进《工会法》的贯彻实施。运用普法的平台和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类别、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不断提高对《工会法》的认识,为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一些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制止和曝光,营造贯彻实施《工会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强化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各企事业单位要重视对职工素质的培育提高,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大力培养职工队伍中的高技能人才;教育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要突破难点,进一步加大基层工会组建力度。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建会行动,对一些不愿组建工会的企业,主动做好法律引导和督促,针对商业楼宇、新经济组织、专业市场和科技工业园区的不同特点,积极推广建立联合工会的成功经验,动员企业主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会员起好实施法律法规的带头作用,开辟新形势下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 四要同心协力,进一步维护好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支持工会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完善区总工会、人社局、经信局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有效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效预防和调处劳动争议,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五要大力支持,进一步保障工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工会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理顺街道工会干部的配置关系,不断提高各级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职工利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各级工会在“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奚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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