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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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虎、陈伟昶分别主持会议。 (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市本级城市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汇报。经过审议,会议同意市政府今年的市本级城市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 (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副主席戚惠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05-2007年度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钱文龙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05-2007年度劳动模范评选工作情况的调查汇报。经过审议,会议决定授予许卫荣等100名同志常州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通过了相应的决定。 (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经贸委副主任张志强、市环保局副局长祝正庆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节能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钱文龙所作的关于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调查汇报。会议认为,近两年来,我市对节能减排工作日益重视,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紧紧围绕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政策,严格监督,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会议同时指出,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如统计、监测基础工作仍较薄弱,政策引导不够,长效机制不健全,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增长的势头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 会议建议:1.强化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要把节能指标和减排指标纳入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对各级政府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节能指标和减排指标考核一同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目标责任的企业实行“项目”限批,将节能减排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与企业上市、享受优惠政策以及企业和企业法人评优、评奖直接挂钩。加大考核力度,建立超能耗、超排放保证金制度。2.加快结构调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要加快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实行环境能耗准入制,把好源头控制关。3.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政策引导。要完善能耗和排放标准体系,加强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加大财税经济政策引导,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政策扶持。4.引进市场化手段,探索节能减排新机制。要建立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探索推行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有偿使用,积极推行综合资源规划,建立全市节能减排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体系,搭建节能减排技术信息发布平台。5.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管机制。要强化节能减排执法监察职能,加强能耗统计体系建设,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6.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增强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事代表工委主任朱志清所作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办法(试行)》(草案)及其说明。经过审议,会议通过了这个试行办法。 (五)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事代表工委主任朱志清所作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草案)及其说明。经过审议,会议通过了这个《意见》,并确认了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11人名单。 (六) 会议还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赵忠和,秘书长张水荣和委员共32人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少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加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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