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主任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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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上午,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六楼主任会议室,陈伟昶副主任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陶亚仁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陶水明所作的关于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多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把培育和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有效推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稳定健康发展。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施行以来,全市各地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贯彻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规范完善工作,使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质量大为提高,在带领农民发展生产、组织农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和发展地方经济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会议同时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问题,会议建议:1.继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引导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明确立法目的、熟悉法律规范,增强加快发展和规范发展的意识,促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新一轮大发展;切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一些相关部门宣传贯彻不够的问题,确保这部法律得到更好的实施。2.进一步增强支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合力。要加大财政扶持、项目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合作社发展,指导有关部门按照有关精神,依法、按政策明确合作社在税收、土地和水电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合力促进合作社良性发展。3.切实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加强登记管理,做好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促进依法办社。引导现有合作组织向紧密型、实体型和规模化的合作社方向发展。4.认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争取培养一批知法律、懂政策、会经营、善管理的职业农民和新型农民。在镇级农经部门设立合作社辅导员岗位,确定人员,明确职责,指导服务合作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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