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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 2008-08-2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8月22日上午,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五楼会议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虎、贾宝中分别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局长周斌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赵旺兔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调查汇报。

  会议认为,自去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在对全市污染源普查和入湖河道周边污染源排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排放浓度、排放总量的基础上,编制了“太湖治水”、“城区清水”和“净化空气”三大环保行动方案,明确了我市2008年太湖治理目标和十大任务,并逐一分解落实,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入太湖河道水质均呈好转趋势,尤其是入湖断面氨氮指标较去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农村水环境平均达标率也是近年来最好的。会议同时指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治理的复杂性,决定了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现阶段产业结构调整、农业污染源治理和生活污水收集难度较大,成为影响治理效果的关键因素。

  会议建议: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太湖水污染防治和整个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市各级各部门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确保科学治水和铁腕治污目标的实现。2.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工程项目建设的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污染源问题。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要坚持环保优先的方针,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落后企业,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清洁生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在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方面,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管理机制和体制,尽快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收集处理。3.进一步加大污染源控制和水体生态修复的力度。对年底前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各级工业园区企业要确保予以关闭,全面开展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市河综合整治年内全部达标。加快水体生态修复工作,建设一定规模的生态湿地,提高水体自净能力。4.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和目标考核力度,确保《条例》规定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加大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保持高压、严管、重罚的态势,坚持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决不姑息手软。严格目标考核,不断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倒逼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集中力量开展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的攻关,重点推广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等适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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