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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 2008-09-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9月25日下午,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六楼会议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虎、贾宝中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市园林局局长朱维平受市政府委托就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的决议》情况所作的专题汇报,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赵旺兔关于该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调查汇报。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全市城市绿化事业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城市绿化事业在公园建设、道路河道绿地建设、广场游园绿地建设、城乡绿化统筹发展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并于今年1月份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去年10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的决议》近一年来,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建管并重,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收入,在法制化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管理能力、营造爱绿护绿的社会环境和处理建设与保护的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越有成效的工作,城市绿化管理成绩显著。会议同时指出,对照人民群众改善人居环境、塑造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常州的迫切要求,随着国家生态园林市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市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绿化管理的法制建设滞后;一些城市建设项目与实施绿化规划衔接不够,造成了对现有绿化资源的损坏;绿化管养尚未做到全覆盖;设备维护、日常运行经费不足;公共绿地监督能力不强,占、损、毁绿和设施被盗、损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对此,会议建议:1.要创新思路,把加强城市绿化管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尽快形成“建管并重”以管为主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的一揽子方案,从体制、项目、资金、人员等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真正实现城市绿化的长效化管理。2.要强化法制,尽快出台综合性的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加快制订《常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文件,使我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有规范可依;同时,建立严格的“绿线管理制度”,加大绿化管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损绿、毁绿等违法违规行为。3.要适度标准,注重绿化建设与管理的集约节约。在规划建设中,确立集约化建设、节约型绿化的理念意识,切实根据绿地所处环境、市民需求和社会文明程度,统筹考虑,科学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档次和功能配置。4.要加大投入,扩大绿化管养经费的覆盖面。合理界定各级政府和乡镇街道、村组织之间的管养负责范围,推进绿化管养经费的预算、制度化,逐步提高绿化管养经费的比重和份额,市财政对辖区、乡镇要完善以奖代补的政策;大力推进绿化管养的市场化运作,努力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管养成本;按照“谁损坏、谁恢复,谁影响、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绿化补偿机制。5.要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管理的水平。继续深化分级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各部门的权责,研究加强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绿化监管能力建设,从队伍、装备、设施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提升,同时,加强园林绿化的基础工作和科技工作,推进城市绿化向科学化、数字化、网络化方向展。6.要加强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植绿护绿爱绿活动,营造人人关注和支持园林绿化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投身义务植树活动,完善城市绿地认养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种植纪念林,共同建设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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