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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 2009-05-26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5月26日下午,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六楼会议室,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燕青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虎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市旅游局局长苏伟所作的关于我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赵旺兔所作的关于我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新世纪以来,市政府重视发展旅游经济,按照“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的要求,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全新起点,贯彻实施“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企业主体”的大旅游发展战略,锐意创新,扎实推进,旅游业步入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实现了由小到大的历史性跨越。针对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会议建议: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确立旅游业在调整经济结构、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社会就业中的战略地位。要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旅游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旅游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强力推动,使旅游业真正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同时谋划好新一轮的旅游发展规划,为我市旅游业发展再增活力和动力。2.加强开发整合,把我市建设成为旅游目的地和旅游强市。要牢固树立“城市即旅游”、“旅游即城市”的发展理念,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景观化,确保城市建设与城市旅游一体化发展;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尽快建成一批“宜游、宜购、宜娱、宜饮、宜住、宜行”的功能区和集聚区;着力发展现代新型旅游业态,促进旅游与农林、文化、体育、科教等产业部门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传统文化旅游,高要求、高起点保护开发好古运河、青果巷历史街区、工业遗存、历史文化古镇等重点项目;要整合旅游资源,强化旅游资源整体营销,塑造常州品牌,努力把我市打造成华东一流、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旅游强市。3.完善配套服务,进一步营造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改善旅游交通;加快建设平安常州、诚信常州,塑造安全、舒适、文明的旅游消费氛围;增强各部门支持、配合旅游发展的合力,制定和落实对旅游企业、重点项目扶持优惠政策,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4.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提升常州旅游的知名度和竞争力。要探索建立旅游总收入与促销经费的同步增长机制,逐年增加旅游宣传促销经费;开辟多元化的促销投入渠道,探索建立旅游事业发展费的筹集机制。

  二、会议听取了市规划局副局长顾春平所作的关于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薛焕炳所作的关于我市历史文化古镇古村保护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自2008年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施行以来,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根据条例精神,围绕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在规划编制,修缮维护、保护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历史文化保护的规定和相关配套政策,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管理机构,开展了历史建设和文物普查工作,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规划,为我市历史文化古镇古村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会议同时建议:1.迅速制定我市历史文化古镇古村保护规划。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基础上,确定部分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镇古村和历史建筑列入名录,通过政府向社会公布;对特别有价值的,建议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或名村,做好规划,并拿出具体实施意见。2.重点保护开发若干有历史价值的文化古镇古村。上店、南杨桥、孟河、焦溪等地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一些遗存仍较完好,建议建立相关的保护机构,并着手编制具体的保护规划。3.建立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古镇古村的运作模式和协调机制。要在科学合理编制古镇古村保护开发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做好古镇古村保护利用的历史文化资料、材料收集和前期策划等准备工作,加快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保护利用运作模式,同时要建立健全保护开发的综合协调机制,确保古镇古村保护开发工作得以顺利实施。4.继续积极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进一步增强我市的文化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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