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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发布日期: 2009-01-14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我区作为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地区,经过近几年全区上下的不懈努力,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农村社区建设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逐步得到推进。从调研情况看,我区农村社区建设主要成效体现为:一是初步规划了多个农民安置小区;二是制定和完善了农村社保政策;三是实施了农村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四是推进了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区两个涉农街道的9个行政村全部增挂了社区居委会牌子,219个村民小组中,有48个村民小组已完成撤组转居工作。通过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摸索出一些经验和做法,收到较好效果,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但对照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区农村社区建设的步子还不够快,力度还不够大,仍存在很大差距。一是对农村社区的定位,即如何结合实际划分社区,尚未有明确的布局规划;二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多,组织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工作机构还不健全,尚未形成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三是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缺乏,基础设施仍然较差,目前主要靠村级经济解决农村社区的建设,投入明显不足,尚未形成有效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等等。笔者认为,农村社区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乡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渠道。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把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管理向农村基层延伸,对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农村社区文明程度,促进农村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势在必行。而要使农村的社区建设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符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际,顺应农民群众的客观需求,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科学编制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城市建设有规划,新农村建设有规划,农村社区建设也必须注重科学规划,它既关系到社区范围的划定,也关系到工作能否顺利健康地发展。因此,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作出切合实际的社区设置规划。制定规划的过程,既是对本区域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行调查论证的过程,同时又可以了解实情,掌握民意,为农村社区工作的扎实开展打下基础。当前,民政部门应当负责做好本地区社区建设的工作规划,协调和解决好农村社区建设的有关问题。涉农街道要根据“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撤村转居工作,认真研究处理好撤村转居涉及农民利益的相关配套政策问题,使撤村转居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农村社区建设必须推进村民自治。农村社区建设是农村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是村民自治深化到一定程度上的必然产物。社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区居民自治,农村社区的生命就在于社区居民的自治精神。要使自治精神在农村社区建设中落到实处,就必须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村民自治与推进社区服务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村民自治的关系,既巩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又保证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好农村社区作为群众自治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使每个农民居民具体的民主权利和实际利益都得到尊重。当前,对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要加快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建立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志愿者队伍等,为社区自治提供平台。

  第三,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与保障功能。要借鉴城市社区管理服务的理念,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建设、社会保障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社区功能。当前,要以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选择试点,加快形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各类专项服务网络,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教育、技术、信息服务网络、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等,基本满足村民发展经济、办事议事、健康娱乐、求医求助等需求,为农村群众提供安全、方便、周到的服务。对已建成的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要发挥好龙头作用,带动社区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努力提升农村社区服务的水平。

  第四,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农村社区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当代农村居民追求新生活的内在要求,也是农村组织方式改革的必然趋势。为此,党委和政府应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推进小康社会、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一是要成立区级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区建设顺利推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全区上下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认知度,使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社区群众和社区单位的自觉行动。三是加快建立农村社区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把农村社区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投入。同时要整合社会资源,挖掘社区潜力,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村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物质和资金保障。四是民政部门要发挥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作用,主动沟通,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努力形成由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农村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第五,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农村社区建设水平。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一定要注重从实际出发,围绕“小区做强区”、“小区变靓区”和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打造农村社区文化品牌,形成地区特色。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社区工作模式,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新机制,探索新途径,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戚墅堰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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