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
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0-02-2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2月5日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燕青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去年12月31日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市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后,新组建机构5个,另有4个部门更名,1个部门涉及体制调整,1个部门由直属特设机构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12个原工作机构,有12人的职务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市长王伟成的提名,会议决定:任命蒋自平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徐新民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吴晓东为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刘文荣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狄立新为市农业委员会主任,潘冬铃为市商务局局长,吴琪明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建文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张曾鸣为市民防局局长,沈一林为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张骏原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张金富市人事局局长职务。拟任人员在会上作了口头或书面拟任职发言。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燕青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对他们提出要求。范燕青指出,我市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是市委、市政府把握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要决策。他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机构改革的有序推进;要抓紧完成部门改革任务,按时挂牌运转,认真抓好工作衔接,确保机构改革和当前工作“两不误”,并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机构改革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要不辱使命,在新的岗位上奋发有为,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顾才兴所作的关于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燕青就做好新年度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希望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在新的一年里,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议事水平,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履行职责的需要;要统筹兼顾,妥善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和时间,避免与常委会的会议和活动发生冲突,提高出勤率;要精心准备,针对今年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和检查、视察的重点内容,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提前做好准备。
                                          (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沈小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市本级城市建设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并建议:1.今年城乡建设特别是城市建设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各部门要全力以赴,抓紧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保质量、保安全、保廉政。2.要加强项目资金的运筹和管理。积极做好资金筹措、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工作,尽快落实资金,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3.要奋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在前几年创建的基础上,锲而不舍地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争取早日赢得“国家生态市”荣誉称号。4.要进一步在管理、服务,提升内涵上下工夫。加快推进“和谐物管”建设,将老小区公益事业配套纳入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选材要更加注重节能、低碳。要进一步完善工程管理机制,加强工程监管,已建成项目要切实做好后续的管理、使用、养护工作。5.要高度重视金坛、溧阳快速通道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州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虎、贾宝中、陆洪生、孙永明、陈伟昶、赵忠和,秘书长张水荣和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市长王伟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洪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长生,市建设局、交通局负责人,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