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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0-07-06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6月29日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举行。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燕青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虎等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朱志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0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周效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0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钱文龙所作的关于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初审意见。会议认为,2009年市本级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市政府及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三保三促”的各项政策及工作部署,努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管理,保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圆满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市审计部门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工作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揭示的问题有深度,整改建议针对性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针对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会议建议:1.加强财税征收管理,改进预算支出执行及管理,确保完成2010年预算任务;2.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大项目预算支出的执行力;3.严格财政监督,认真做好审计结果的整改和落实;4.稳步推进预算信息的公开化,努力打造“阳光”财政。会议经过审议,批准了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作出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宏伟副院长受姜洪鲁院长委托所作的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吴建平所作的关于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近两年来,我市两级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破解“执行难”,加大工作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针对当前民事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议建议:1.要全力构筑社会化执行大格局。进一步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建立执行信息特别是失信信息的管理、发布、共享机制,强化执行查控系统,健全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和执行悬赏、奖励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争取被执行双方的理解支持。2.要大力提高执行工作的质效。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逐步消化执行积案,实现新收执行案件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整体合力。深化完善执行实施权、裁决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认真落实案件流程管理、执行全程公开、执行款物管理等制度,增强案件执行的透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3.要着力提升执行队伍的素质。加强执行干警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执行干警的使命感、责任感,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关心爱护执行人员,健全奖惩机制,激发执行人员工作积极性。4.要尽力加强执行工作的保障。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落实人员编制,改善执行装备,为执行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健全规范的执行救助制度,将执行救助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长效的救助资金增长机制。
                                     (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薛焕炳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0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提升计生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创新,为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整体工作处在全省前列。针对当前人口与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会议建议:1.强化依法行政,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把再生育审核关,严肃查处违法生育现象。高度关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事件。2.注重统筹发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理顺流动人口管理关系,明确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和权限,避免多头管理或漏管不管等现象的发生。加大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平台,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逐年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财政投入,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3.坚持以人为本,完善落实奖励政策。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督促有关企业严格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积极借鉴周边城市的做法,采取税务代行征收方法解决企业独生子女奖励金难落实的问题,确保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到位。
                                       (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民宗局局长赵世平所作的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工委主任顾加明所作的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健全宗教工作机制,规范宗教场所管理,依法整治“三乱”,重视宗教道风和文化建设,依法维护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常州的平安稳定和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针对当前宗教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会议建议:1.依据法律法规,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把宗教工作纳入法制轨道。要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出台有关宗教管理的办法,使法律的实施更具可操作性。2.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宗教界的实际问题,取信于宗教信众。针对宗教人士普遍关心的宗教场所“两证”办理难和天主教堂迁建的问题,政府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快工作进程和建设力度,切实为宗教界解难题办实事。要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真正做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3.持续治理“三乱”,建立宗教管理的协调机制,为构建和谐宗教奠定坚实的基础。各级政府要建立以职能部门为主,公安、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多方配合的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坚持重心下移,把宗教管理的范围延伸到乡村、社区、宗教团体和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当地宗教活动场所的联系和监管。4.强化素质,进一步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一是抓好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各级干部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能力;二是抓好基层宗教干部队伍建设,明确基层宗教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努力改变辖市、区一级政府宗教工作机构薄弱的现状。三是抓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强爱国爱教教育,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五)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市政府居丽琴副市长受王伟成市长委托所作的提名,会议决定任命丁伟明为市教育局局长,免去韩涛的市教育局局长职务;根据市人民检察院周忠副检察长受邵长生检察长委托所作的提请,会议任命周建波、唐楠、金星、王磊、戈旦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余国忠、丁国光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拟任人员在会上作了口头或书面拟任职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陆洪生、孙永明、赵忠和及秘书长张水荣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副市长居丽琴,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和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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