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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0-07-13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0年6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宏伟所作的《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吴建平所作的《关于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汇报》。常委会审议认为,近两年来,我市两级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破解“执行难”,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继续朝着健康、良性、有序的方向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审议指出,当前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还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困难,受外部环境、内部管理、保障力度、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执行难”仍然是当前及今后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为此,常委会审议建议:
    一、要全力构筑社会化执行大格局。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明确协助执行的法定职责,简化协助执行的工作程序,提高协助执行效率。要不断强化执行征信系统建设,建立执行信息管理、发布、共享机制,通过实施威慑联动和惩戒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判决义务。要强化执行查控系统,健全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和执行悬赏、奖励机制,使执行查控更加便捷、高效。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要大力提高执行工作的质效。要在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行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好现行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手段,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逐步消化执行积案,实现新收执行案件的良性循环。要讲究执行艺术,创新执行方式,不断完善执行措施,提高有效执结率。要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在立案、审理、调解、保全等环节加强配合,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形成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整体合力。要不断完善执行实施权、裁决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要认真落实案件流程管理、执行全程公开、执行款物管理等制度,增强案件执行的透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要着力提升执行队伍的素质。一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严格遵守“依法执行、及时有效执行、文明执行、严格执行和注重执行效果”的执行行为规范,做到公正与效果相统一。二要加大对执行干警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警执行艺术、执行技能和业务水平,锤炼能打硬仗,善于啃硬骨头的执行队伍。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干警的使命感、责任感,消除消极畏难思想,严格依法、积极主动地履行执行职责。
    四、要尽力加强执行工作的保障。一是法院自身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执行工作。针对近年来执行案件逐年增长和执行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改善执行装备,健全激励机制,为执行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二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人员和经费的保障力度,确保执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执行救助制度。一方面尽快明确和细化执行救助的对象、金额、使用程序;另一方面要将执行救助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长效的救助资金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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