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能动司法服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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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号建议]沈亚平等11位代表提出 督办人:陆洪生副主任 建议内容: 去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一些企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出现了主动违约、减产、停产甚至破产的情况,各类涉企案件在司法审判领域明显增多,涉及企业的借款、买卖、加工、进出口贸易、讨薪等经济纠纷增幅较大。为此,沈亚平等代表建议,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多推“暖企”新举措,帮助企业共渡难关。一要慎用强制措施,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二要对那些不属恶意逃债的企业,要多做债权人工作,通过灵活多样的担保方式,帮助企业度过暂时的财务危机;三要加大对合法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四要对可能出现的外资撤离现象,及时应对,妥善处理;五要对企业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督办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陆洪生副主任十分关注该代表建议的办理进展情况,责成人事代表工委和内务司法工委跟踪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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