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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能动司法服务企业
发布日期: 2010-01-18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59号建议]沈亚平等11位代表提出 督办人:陆洪生副主任

  建议内容:

  去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一些企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出现了主动违约、减产、停产甚至破产的情况,各类涉企案件在司法审判领域明显增多,涉及企业的借款、买卖、加工、进出口贸易、讨薪等经济纠纷增幅较大。为此,沈亚平等代表建议,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多推“暖企”新举措,帮助企业共渡难关。一要慎用强制措施,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二要对那些不属恶意逃债的企业,要多做债权人工作,通过灵活多样的担保方式,帮助企业度过暂时的财务危机;三要加大对合法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四要对可能出现的外资撤离现象,及时应对,妥善处理;五要对企业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督办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陆洪生副主任十分关注该代表建议的办理进展情况,责成人事代表工委和内务司法工委跟踪督促。116,陆洪生副主任又召集提该建议的代表以及市人大有关工委的同志专门赴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取情况。该代表建议交办后,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姜洪鲁院长带领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主动上门征求代表的意见。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成立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司法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快速反应并出台有力措施,全力保障金融危机下的常州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财产保全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于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慎重采取保全措施。二是加大对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与人民银行常州分行召开联席会议,了解金融企业的司法需求,对服务金融企业作出承诺。三是着力加强执行工作,制定出台《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蔓延、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司法执行意见》,创新执行举措,切实维护债权人、被执行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力争取得“双赢”、“多赢”的效果。四是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全市法院共有204名法官深入到196家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并针对企业需求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等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五是坚持诉讼便利和高效相结合,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创优便企利企举措。六是建立大要案件报告制度,及时排查梳理不稳定因素,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七是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司法应对措施的专题调研,提出《关于处理困难企业关停问题的建议》、《常州市两级法院涉企业主弃企避债案件调查报告》等建议、报告30多份,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出针对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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