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纪要
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12月30日下午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燕青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朱龙虎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确认刘建国等4名同志的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水荣所作的关于筹备召开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宜的情况汇报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事代表工委主任朱志清所作的关于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等建议名单(草案)及其说明。经过审议,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同意将大会会议议程(草案)、会议日程(草案)、工作日程(草案)和主席团、秘书长等建议名单(草案)分别提交大会预备会议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会议还通过了大会列席人员范围和市民旁听方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顾才兴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要求抓紧对报告进行修改,印发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代表小组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
会议首次对“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评议,要求将评议结果及时通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抓好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金建勇辞去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会议补选刘建国为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俞志平受王伟成市长委托所作的提名,任命陈少宝为市司法局局长、范寿柏为市商务局局长。免去任新华市司法局局长职务、狄立新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潘冬铃市商务局局长职务、周斌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宏伟受姜洪鲁院长委托所作的提名,免去陈少宝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拟任人员在会上作了拟任职发言,范燕青主任向被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对他们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燕青在会议结束前发表讲话。他指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紧贴中心,围绕大局,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不断提高监督效能,高质量完成了一批重点调研课题,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落实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监督工作富有成效。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改进监督工作方式,强化调查研究,深化会议审议,注重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着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实际问题解决。二是调研工作成果丰硕。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深入开展重点课题调研,为推动常州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也极大地推动了政府相关工作。三是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以纪念常州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契机,认真总结30年实践经验,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市委还专门召开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为加强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注入新的动力。
范燕青还就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人大常委会在推动“十二五”开局之年中的职能作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充分发挥监督促进作用。要把监督工作贯穿于人大行使职权的始终,紧紧围绕事关我市加快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和提出审议意见。充分运用法定监督形式,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手段,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正确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有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二要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要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从法律上保证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采取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式,保证宪法法律在我市的正确执行,督促行政权、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要充分发挥凝心聚力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体察民情、认真倾听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真正问政、问需、问计于民,充分调动和发挥好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推动常州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强大力量。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认真搞好服务保障,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代表的示范带头和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把广大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力量凝聚到“十二五”发展的实践中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虎、贾宝中、陆洪生、孙永明、陈伟昶、秘书长张水荣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副市长俞志平、尚建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