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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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1月25日上午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举行。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燕青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虎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贾宝中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确认杨建、游巳春2名同志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392名。 (二)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俞志平受王伟成市长委托所作的提名,免去戴忠良市物价局局长职务、吴惠盐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三) 会议明确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月16日至19日召开。 会议还通报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一府两院”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测评的结果,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评议情况反馈至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陆洪生、孙永明、陈伟昶、赵忠和,秘书长张水荣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副市长俞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建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长生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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