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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1-03-03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上午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虎受范燕青主任委托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朱晓敏所作的关于市本级2011年城建计划执行和2011年城建计划及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十一五”以来,我市城乡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五年投资超过1200亿元,建成了一大批事关城乡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城市框架拉开,城市规模明显扩大,城市品位显著提升,城乡环境不断美化,一个充满现代都市气息的新常州已经初步展现。2010年城建计划除个别项目实施因局部调整未完成外,均基本达到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11年城建计划和资金安排,适应建设“创新创业城、现代产业城、生态宜居城、和谐幸福城”的战略目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现代化都市的功能品位,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城市建设资金良性运行,是科学合理的。经过审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建议:1.注重城市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城市建设重大项目要坚持科学规划,反复论证,充分听取民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东西协调,开发东部”的规划部署,加快建立东部建设的行政协调机制,并高度重视西部城区的规划和建设。2.加强城建项目的建设和管理。针对今年城市建设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的实际,政府要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全力以赴,抓紧推进。要认真抓好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管理及后续的管理、使用、养护等工作。要加强对新颁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情况的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配套制度,结合城市建设规划科学统筹好拆迁工作。3.加强城建资金的筹措和管理。政府要高度重视融资平台转型升级,协调支持融资平台工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机制,积极防范城建债务风险,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4.全面实施国家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要在确保今年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基础上,立足高起点,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市”。5.高度重视城建过程中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尽快启动青果巷历史街区保护项目等建设,推进国家历史文化保护名城创建工作。
                                                        (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顾才兴所作的关于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
   会议还就常委会即将开展的专题询问活动进行了说明,并采取记名填表方式征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开展专题询问的建议议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杨建、陈伟昶、赵忠和、邵长生,秘书长张水荣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副市长朱晓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洪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蒋忠孝,市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负责人,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2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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