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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 2011-07-28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7月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虎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燕青委托,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文荣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航道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赵旺兔所作的关于我市内河航道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航道管理条例》,紧紧抓住苏南运河整治、三级航道网整治等契机,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全市航道建设取得显著成绩,航道发展规划日趋完善,管养长效机制初步建立,航道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为振兴水运事业、完善综合交通体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针对航道规划建设管理中资金土地要素制约、行政执法难度大、养护管理压力重、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等困难和问题,会议建议: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水运发展的新环境。发展内河水运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十二五”期间,全省水运航道建设又将迎来新一轮黄金机遇期,各级政府要切实改变“重路轻水”的传统观念,紧紧抓住机遇,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克难求进,推动全市水运发展再上新台阶。要进一步加大航道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水运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2.进一步形成合力,攻坚克难,寻求难点问题的新突破。各级政府应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综合经济管理、财政、国土、交通、水利、规划等部门组成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在项目立项、资金投入、土地指标、征地拆迁等方面协作配合,共同破解航道建设管理中的难题。积极探索航道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发行地方债券、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协作、推行政府出资与受益企业合作的“拼盘”模式等筹措建设和养护资金,有效破解资金短缺的问题。要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积极探索航道管理人员岗位设置和经费保障渠道,将航道管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加强航道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能力。3.进一步加强规划控制,合理开发,推动水运事业的新发展。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规划控制线制度,杜绝未批先建、违章乱建。要进一步抓好规划的项目储备和规划的深化工作,确保航道建设的用地需要和布局规划的科学合理。建议各级政府在重点产业项目、大型产业园区、专业批发市场、区域物流中心等规划建设时,可以考虑布局在航道沿岸地区,充分享受水运建设发展的成果,发挥水运航道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
   二、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春福受市委书记范燕青委托所作的市政府主要领导人事调整情况的通报,并研究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二十六次会议日期、议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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