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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2-05-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5月18日下午,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受范燕青主任委托,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余立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国土资源保障和促进城区科学发展的情况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朱维平所作的关于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市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并举,开源节流与集约利用并抓,强化管理与优化服务并重,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科学规划拓宽发展空间,重点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注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土地资源监管保护,服务民生保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造福人民群众作出了积极贡献。针对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议建议:1.要进一步统筹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要加大对土地管理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强化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局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营造良好的依法用地管地工作氛围。要严格管控土地总体规划,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切实提高规划的执行力。2.要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保障发展的能力。市政府要抓紧出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用地指标倾斜,注重内涵挖潜,加强土地精细化管理,盘活存量用地,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把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要进一步发挥好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力度,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完善土地市场招、拍、挂出让机制,推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3.要进一步加大土地资源保护工作的力度。要严格党政主要负责人国土资源保护责任制,实行科学严格的土地资源管理考核机制,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违法用地、土地闲置浪费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提高监管实效。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用与补偿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妥善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黄岳汀所作的关于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等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以及关于就“市人大代表人身权保护有关问题作出专门决定”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决定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建伟所作的关于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讨论了关于召开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会议研究确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日期、议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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