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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发布日期: 2012-10-30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环保局局长 史政达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政府,向常委会汇报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十二五”以来环保工作情况

   “十二五”以来,我市环保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践行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六个“进一步”的明显成效。

   (一)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市区60条河道中59条水质较好(西市河因房地产开发筑坝断流水质一般)。今年1~9月份与2010年同期相比,我市3条入湖河道水质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下降18.5%、1.1%和18.3%;15个太湖流域考核断面以上三项指标浓度分别下降19.0%、4.7%和25.5%,达标率提高5.6个百分点。今年从6月份起,三条入湖河道水质均已稳定达到四类。竺山湖、滆湖、长荡湖和天目湖水质有所改善,2008年以来均未大面积发生“湖泛”。2011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3天,占总天数的94%,与上年持平。今年1~9月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57天,比去年同期增加4天。

   (二)生态建设进一步收获。

   1.率先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去年6月8~9日,国家考核验收组对我市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我市成为全国第二个通过考核的地级市,今年已完成公示和审议程序,将成为全国第一批建成国家生态市的地级市之一。今年6月5~8日,常州市、金坛市和溧阳市一起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现场检查。按照市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要求,编制了《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通过环保部专家评审和市人大审议。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近阶段目标是到2015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为此编制印发了《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今年6月14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动员大会,下发常州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工作责任书和2012年度环保大行动目标任务书,全面部署各项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各辖市、区均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指标、任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人,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为建设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社会广泛认可,江苏卫视对此进行了系列报道。

   2.调整优化全市重要生态功能区。为更好地严守生态红线,对全市原有24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调整了13个、新增了9个,使总面积由749.4扩大到902.28平方公里,受保护面积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比例由17.09%提高到20.58%。

   3.加大投入妥善解决环境问题。以开展全市“环保大行动”为抓手推进环保重点工程(工作),“十二五”以来完成6029个项目,列入《工作方案》中的项目去年(3335个)完成率达98.3%,今年(3729个)完成率已达73.8%。对困扰群众的重点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去年完成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案件17件,今年共13件,目前已完成6件,其余7件年内都将完成。积极推进环保找差和整改,“十二五”以来完成环保找差问题整改887个。今年1~9月,全市环保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比下降23.8%,在省内排名由去年的第8下降为第12位。积极开展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成立市课题组,编制了《课题实施方案》,明确了研究内容、方法、技术路线和组织分工。

   4.积极培育各类生态文明建设亮点。金坛市和武进区完成第一、二批共六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工程,明显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我市连片整治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受到环保部和省政府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内率先示范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工作,制订了管理办法,确定首批35家企业开展土壤污染场地调查,完成现场调查11家,部分土壤修复工程完成阶段性验收,同时,组织开展中荷合作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将13个全国环境优美镇提升创建为国家级生态镇,建成国家级生态街道2个、国家级生态村6个,新增省、市级生态村156个、绿色社区34家、绿色学校54所和环境教育基地3个,建成验收了3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

   5.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创意新、影响大、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高密度的媒体宣传,组建了首个生态文明宣讲团,组织了农村生态科普宣传“四个一”等近20项系列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三)污染减排进一步深化。完成“十二五”减排规划编制,市政府与各辖市、区及有关部门签订了“十二五”减排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市深入推进工程、结构和管理减排,坚持严格的环境准入门槛,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新一轮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去年完成205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其中强制性的135家,自愿性的70家),今年将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128家。我市共有省级开发区7个、国家级2个,除新北工业园区外,6个省级开发区已建成或基本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正在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全市启动了“千企”减排大行动,加大对减排目标督查、推进力度。在“十一五”和2011年减排工作完成情况位居全省前列的基础上,据省通报:上半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三项指标分别削减7.8%、6.0%和14.76%(目标值分别为1.2%、1.1%和2.5%),完成情况位居全省前列。

   (四)依法治污进一步强化


   1.强化太湖治水。去年全部完成358个太湖治理项目,今年我市列入省政府太湖治理目标责任书中的八大类431个项目已完成225个,完成率为52.2%,在建率46.2%,总体进展顺利。 

   2.深化市河清水。巩固提升已完成整治的市区60条河道,完成外围黑臭河道整治40条,今年加快41条黑臭河道整治工作,已完工15条,其余正在实施。年内将全面完成全市主要河道整治工作。

   3.推进蓝天工程。制订《常州市“蓝天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完成45家废气重点源的搬迁或停产、84家重点源的废气整治,完成滨江化工园区81家企业344项整改措施,计划在三年内关停该园区内30家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已有29家签署了收储搬迁协议。共拆除中心城区686台懒汉炉,完成76台燃煤锅炉改造,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建到127平方公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强化高污染车辆限行管理,每月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推进 “黄标车”更新淘汰。完成215座加油站、2座油库和96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控制施工扬尘,开展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巡查专项行动。加快建设灰霾自动监测系统,开展PM2.5来源解析研究,对照新标准制订了环境空气达标方案,开展了PM2.5 监测设备产业化调研。今年6月21日起,在网上公布3个监测点位的PM2.5等6项指标的实时监测信息。

   4.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市环保系统开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保“百日行动”,积极推进全市重点信访的化解,完成 “绿色护考”和农业、渔业用水时期的安全监控、预警和事故防范工作。市环境监测中心2011年为环境监管、执法提供手工和自动监测数据近130万个,建成较为规范的自动化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及时掌控全市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全面排查了全市1137家环境风险源,消除了重大污染隐患。2011年来,全市共出动监察人员14万余人次,检查企业6.1万厂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42件。同时,严格辐射和固废监管,保障环境安全。

   (五)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

   将2012年定为市环保系统的“科学监管年”,开展“环保3218在行动”,下发实施了行动方案,每月考核点评。

   1.开好三个会议。定期开好环境质量分析、环境执法与信访工作和环保点评会议,剖析全市环境质量变化和环境信访、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有机联系,探寻变化机理和规律,有预见地发现环境问题,有目的地排查环境信访萌芽,有组织、有系统、有计划地开展执法监管,力求更准确、更快速、更有针对性地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有效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2.用好两种机制。一是协同反应机制。市环保系统各单位规范细化、科学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制度建设,通过以上三个会议和数字化管理平台强化信息共享、交流和互动,从而实现全系统监测、监察、信访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快速反应和协同呼应,凝聚成科学监管的强大合力。二是考核督查机制。制订目标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组织做好考核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小康、科考和现代化达标等考核,市领导带队对重要水质断面、河道开展督查,针对性地加大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环保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的督办、考核力度。加大对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力度。

   3.依托一个平台。依托数字化管理平台,加速建设“智慧环保”。逐步形成市、辖市、区环境数据信息共享、端口对接和自动生成功能,不断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能,以公开信息的方式增强管理和执法透明度,逐步全面实现网上实时监督、控制、综合、分析、指挥和办理,增强与公众的互动。常州市环境信息化一期工程已上线运行并完成验收,二期方案正在编制。

   4.采取八种手段。

   (1)有效监控。一是对排污单位的治理设施实施全流程标识化建设,使整个治理工艺的流程一目了然,便于监督检查和整改,已完成32家试点单位建设。二是全面提高全市污染源技防水平。向辖市、区全面推广污染源远程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扩大技防覆盖率。三是深入开展环保找差。组织开展环保常态化找差活动,并将找差结果和监察、监测、信访等情况进行比对分析,落实整改,形成主动查找并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机制。

   (2)全程监管。在全省率先试点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制度,把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从主要节点拓展为全过程的管理。除了环境监察人员在审批环节就介入实施现场监管、执法之外,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环境监理,监督、服务其严格按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对2001年以来市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现场检查1184个项目,立案查处68个;市环保与市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等部门联动把关,对建设项目实施综合验收,消灭了原先环境监管存在的“盲区”。

   (3)经济杠杆。会同人民银行组织各金融机构在信贷准入中启用“绿色信贷”标识,在原来每半年开展1次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工作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实施企业环境信用等级的每月动态评定,每月汇总并提供人民银行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用足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金融机构对环境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绿色”(很好)和“蓝色”(好)的企业,在贷款规模、期限和利率等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对评级为“黄色”(一般)及以下的企业限制贷款直至停贷、收贷。有效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改善环境行为,促使全市企业恶意偷排现象大为减少,引来央视等7家中央媒体专题采访。

   (4)法律追究。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市环保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手段衔接,建立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与法院等部门联动协作,逐一破解环境执法和行政处罚中遇到的司法问题。在全国首家注册成立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标志着我市环保事业增添了一支强有力的社会力量,该协会已对2起恶意破坏环境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并已成功办理,对违法排污行为起到震慑作用。积极利用“环保巡回法庭”平台,注重群体性诉讼的调解疏导工作,有效化解涉诉矛盾。

   (5)典型示范。深入推进生态镇、村,以及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放大典型示范效应。在省内率先示范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等工作。

   (6)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监察及应急能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完善提升环保服务品牌,提升服务效能,树立环保队伍新形象。

   (7)宣传教育。一是大宣讲。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宣讲团的作用,开展好生态文明建设形势报告和政策辅导。二是大宣传。在各类媒体开设专栏,通过政务微博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广泛宣传。三是大参与。引导、扶持各类志愿者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践行低碳生活。

   (8)科技引领。一是对目前环境管理急需的应用课题开展研究。二是用好环保技术超市等平台推进环保产学研对接,积极收集和整理“十一五”水专项等科研成果,每季度召开一次有针对性的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现场)会。三是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企业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六)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业务工作取得新进展的同时,市环保系统工作作风有了新转变。一是创优品牌引领服务水平提高。开展全市环保系统“深入打造环保直通车品牌,加快助推转型升级”活动,对全市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开展结对挂钩服务,定期走访园区;今年全市163个重点项目环保审批完成率已达86.5%;进一步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的各项要求, “环保直通车”品牌创成首批市级机关优秀服务品牌和省环保厅“十大环保服务品牌”。2011年会同有关部门为我市争取到大环保资金3.1亿元,今年已争取到近2亿元。二是勤廉并举内炼素质。制订年度党风廉政活动方案,开展了“510”(我要廉)系列教育活动。以环境道德讲堂建设为平台内炼素质,开展全系统新一轮文明创建活动,市环保系统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市环保局被国家人社部、环保部评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环境质量总体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但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基础还需稳固,我市环保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环保工作既面临着重大的历史机遇,也面对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首先,要充分认识并紧抓发展机遇。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同等的战略高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去年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将“推进生态文明”列入全市“十二五”八大重点工作任务。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被列为全省和全市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群众对环保工作的要求快速提高、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环保工作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加上我市环保工作已打下较好基础,可以说,我市面临着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机遇期。

   与此同时,要直面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看到我市环境压力有增无减,环境问题日趋复杂,环境现状依然十分严峻。

   (一)环境现状依然十分严峻。一是工业结构偏重的特征依然明显。钢铁、水泥、化工等传统行业仍占较大比重,单位GDP能耗、水耗以及污染物排放强度仍较大。二是污染减排的压力依然较大。随着近年来减排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市减排潜力越来越小;“十二五”期间,国家把污染减排指标从两项增加到四项,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合物;因为机动车保有量和统计上报的高耗能行业产能均快速增长、重点减排工程进展较慢,上半年全市氮氧化物削减率为-5.75%(目标值为1%),不减反增,成为减排工作的最大难点。三是饮用水源安全保护不容松懈。我市区域供水对长江水源地的依存度超过90%,由于气候变化和上游开发引起来水水质下降与水量减少,以及过往船舶流量增加等,使影响饮用水源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四是生态环境质量有待提升。全市水环境改善的成果还不稳定,大气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指标还很脆弱,极易出现反弹,局部地区和行业的环境问题还有待彻底根治。尤其是受上游来水及城市发展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市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不到30%,距离我省提出的60%的现代化指标还有很大差距。五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非常繁重。依据国家环保部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我市提出了《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对照其中的40项指标,目前,已达标的有12项,差距较小的有20项,还有8项指标达标差距较大,这8项指标分别是单位GDP能耗、碳排放强度、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III类以上地表水比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生态用地比例、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公众对居住生产生活环境的满意度。

   (二)保经济增长对环境保护的压力加大。“十二五”期间,我市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重化工业特征仍然明显,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的矛盾仍然突出。少数污染企业及个人为攫取经济利益千方百计违法排污,手段日趋隐蔽,给我市完成减排任务、改善环境质量带来了很大困难。今年经济增长形势不容乐观,经济下行压力已受到高层重视,在保增长的总要求下,既要促进投资的合理增长,又要推进治污减排,全市环保工作面临着多重压力。我们必须坚持“环保优先”的原则,必要时不惜放弃眼前的经济利益。

   (三)制约环保工作的因素仍然不少。一是环境法制的滞后严重制约着环保工作。《环境保护法》自1989年修订后至今未作修订,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监管的新要求,存在着越来越严重的“违法成本低、守法和执法成本高”的现象,而且可操作性较差、缺乏现场强制手段、执法程序繁复、耗时冗长,难以及时有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依法行政常常十分无奈,而部分企业或个人则趁机大钻法律漏洞,对环境造成较大损害。目前,从《环保法修正案》意见征集情况来看,立法现状不容乐观,仍停留在环保服从并服务于经济建设的理念上,环境权仍未写入法律,难以据此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二是环保科技与产业发展水平还不高。在实际污染防治中常常缺乏经济适用的技术和装备。三是公众环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是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虽然近年来市民的环境维权意识提高较快,但是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还较少,全市生态文明创建氛围亟待营造。

   (四)环保工作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我国环保部门成立较晚,法律仅赋予对工业污染源监管执法等有限职能,大量环保职能分散在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这种体制客观上造成全国环保工作缺乏持续有效的统一监管,对空气质量改善和太湖治理等跨区域、流域的系统性工程尤为不利。但是,社会上普遍的理解是:只要是出现环境问题,就该由当地环保部门承担责任。这种体制和全社会普遍的误解,对改善环境不利,也给我市开展环保工作带来难度。

   三、今后一段时期工作打算

   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为抓手建设生态宜居城,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全社会共建共享生态文明,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再创一个黄金发展期,生态环境进入一个加速改善期,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为在转型升级中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保障和动力,努力让老百姓充分享受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

   (一)构建生态产业体系。走低碳发展的新型工业化之路,建设低碳城市。一是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兴产业发展优势,做大做强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培育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有效破解资金、土地和环境瓶颈制约难题,形成新的增长极。二是走生态农业之路,夯实我市在发展无公害、绿色标志及有机食品方面的基础,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同时,统筹实施“食品安全”工程,加强农业污染防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农产品检测等工作,努力使“吃在常州、安全营养”成为享誉全国的品牌,提增我市品牌生态农业综合效益。三是走生态服务业发展之路,加快发展金融、科技服务、现代物流、旅游和文化创意等服务业,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素质水平;大力建设森林、湿地等生态旅游资源,以生态修复扮靓古运河和市河等文化遗产,努力使“活在常州、健康长寿”和“游在常州、流连忘返”在全国叫响,为服务业发展夯实基础、增强动力。四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构建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借力谋发展的区域环保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并推广一批节能减排降耗重大技术,广泛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五是推进建设低碳城市。推进武进国家级低碳示范区、溧阳省级低碳经济示范市建设,建成一批低碳生态示范项目。形成循环经济体系,大力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打造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在省内率先建成一批循环经济企业和园区。

   (二)构建生态环境体系。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总量控制,探索排污许可证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到2015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含工业、生活、农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5.92%、16.77%、15.2%和15%。强化污染防治,保障饮用水安全,紧紧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和备用水源地建设;统筹抓好太湖应急防控和长效治理,提升清水工程成果,对照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实施蓝天工程,切实改善空气质量,防治噪声、土壤等其他各类污染,全面改善环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包含工业危险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强化执法严监管,对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实行高压严管,提高惩罚性措施执行力度。健全监测预警、统计和目标考核体系,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推动区域环保合作。

   (三)构建生态人居体系。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用地保护管理,坚持集约用地,加强矿山宕口修复和湿地保护;打造优美绿地环境;加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包括加强社区环境建设、加快村庄环境整治、加快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广泛推广绿色建筑、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和推进绿色社区、生态村建设;发展绿色交通。

   (四)构建生态文化体系。一是在各大媒体宣传环保生态知识,在校企开展生态文明知识教育,增强市民生态文明意识。二是把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积极倡导绿色消费、低碳建筑、绿色出行及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树立节约环保、共建生态文明的观念。三是深化生态创建活动。开展生态工业园、生态街道、生态村、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

   (五)构建生态制度体系。一是推进绿色政府建设,推动政府绿色采购法制化,合理引导各级政府开展绿色办公;进一步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在决策层次推进科学发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经济手段保护好生态资源。二是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完善绿色信贷制度,建立绿色保险制度和环境监督员制度,开展环境会计制度试点。三是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制定并实施《常州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定期发布环境信息,拓宽和畅通公众参与的渠道,完善公众参与激励机制,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鼓励民间环保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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