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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 2012-01-1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2年1月11日在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姜洪鲁

  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使命,努力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不断促进自身全面提升。

  一、强化职责意识,执法办案,保护民权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认真贯彻“事了结案”的要求,全年新收各类案件54341件,共审结54921件,同比分别减少1.7%、0.2%。

  一是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证据标准,准确定性,规范量刑,审结刑事案件4513件,同比增长3.6%。严打黑社会组织犯罪、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商业贿赂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共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无期徒刑至死刑的841人,重刑适用率12.7%。宽严适度,判处被告人非监禁刑2088人,占生效判决总人数的31.6%。罚当其罪,惩处危险驾驶罪犯104人。公开透明,认真落实死刑限制减刑规定,依法审结减刑假释案件6138件,同比减少18.7%;其中,提审、听证率23.4%,超过省法院规定标准三倍。

  二是以实现各方共赢为目标,有效调处民商纠纷。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审结民商事案件29938件,同比增长2.1%,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达66%。归口管理,提高涉外、涉港澳台司法互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集中委托、集中鉴定法医学案件;对确需重新鉴定的,在省内率先全部由国家级鉴定机构进行。完善审查机制,申请再审案件全部听证,民事再审案件调撤率51.9%,连续两年全省最高。

  三是以推进法治建设为目标,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行政案件641件,同比增长1.4%。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受理非诉行政案件837件,裁定准予执行698件。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和解机制,一审案件撤诉率59%。强化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机关的互动,完善重大、疑难、群体性行政争议的沟通会商机制,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采取先行处理模式化解国家赔偿争议5件,挽回损失860万元,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

  四是以保障权益兑现为目标,不断破解执行难题。完善执行网络,强化执行督促,执结案件13341件,同比增长4.4%,标的金额到位率97.8%,同比增长14个百分点。清理执行积案2665件,无一信访投诉,无一矛盾激化。深入推行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机制,确保执行工作质量。执行救助164人207万元,帮助当事人走出生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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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强化大局意识,服务发展,惠及民生

  全市法院准确把握司法价值取向,积极拓展服务保障领域,不断提升对转型发展、对民生改善的贡献度。

  一是服务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按照市委“加快转型升级年”、“社会管理创新年”的部署,更新理念、创新机制、强化服务,努力维护公共安全,特别注重防范金融风险。出台32条举措,为全市实现“十二五”科学发展目标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处理弃企避债案件,全力推动破产重整,并深入“510”行动计划所涉企业进行调研,当好“护企卫士”。妥善处理退房违约、拖欠工程款等纠纷,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房产市场风险。规范征收拆迁案件的立案、审查和执行,调动一切资源提高调解协调的成功率,慎重组织强制搬迁,依法支持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服务创新驱动战略。与“一核八园”全面建立和谐共建关系,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和运用效能。在“一核八园”设立巡回审判点14个,在邹区灯具城、湖塘纺织城、江南机电城等专业市场建立联系点,开展纠纷调处、培训咨询等活动。在省内率先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设立调解委员会,与科教城管委会合力打造“无讼科教园区”。创建知识产权保护QQ群,设立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便捷地为园区建设提供法律支撑。编写《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范》,编发《服务“一核八园”专刊》,引导企业选择最佳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三是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精心选择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例,编写《民营企业内部治理法律风险提示》、《企业刑事风险防范手册》,赠送给企业。精心制作《劳动争议白皮书》,统一28个问题的处理尺度,促进劳动部门、民营企业规范管理。精心撰写关于中小企业民间融资问题的调研报告,受到市委和省法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精心梳理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掌握司法需求,提供司法服务,促进健康发展。

  四是服务新农村建设。找准支持高产、高质、高效农业的切入点,为农村改革提供司法保障。认真调研新情况,就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影响公共决策的形成。修补农村二轮承包中的漏洞,妥善处理在农业特色园区、村镇环境提升等项目实施中发生的纠纷,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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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强化宗旨意识,分层解纷,促进民和

  全市法院集中精力、整合资源,依托分层解纷平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平衡各方利益、修复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是在诉前分流上求深化。年初提出“诉前分流化解涉诉矛盾纠纷35%以上、力争40%”的目标任务。为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针对矛盾凸显的特点,开展“推进‘多元化解’、创新社会管理”专题实践活动。借助社会力量,推动全市完善社会大调解机制。建立涉台、涉侨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便捷高效地维护台胞、侨胞的合法权益。全市基层法院全年共诉前成功化解民商事纠纷21233件,占涉诉矛盾纠纷总数的44.9%,实现了由法院单一解纷向社会层级解纷的转型。

  二是在繁简分流上求深化。以全新的理念,全面创建“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在全国率先将纠纷分流和矛盾化解纳入工作范围,积极探索法院解纷的新模式。实行繁简分流,采取医院“门诊”的方式,在最短的期限内、用最小的成本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移送审判程序,一审做“实”、二审做“精”、再审做“了”。重心前移,增加快速审理、立案调解、速裁案件的数量。全市基层法院共速裁结案20465件,占民商事收案总数的59.2%。全面设立网上法庭,加大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等力度,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审结案件244件,让当事人不出家门就能解决纠纷。钟楼、新北法院被表彰为首批“全国法院立案窗口建设先进集体”。

  三是在类案分流上求深化。省高院全面推广我市“常驻式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武进经验”,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四位一体”联动机制,案件调撤率从原来的30%上升到80%,平均审理天数由原来的75天降至21天。加强常驻式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建设,市中院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指导站,各基层法院在辖区设立巡回法庭,并逐步在乡镇街道、大中型企业、纠纷多发企业设立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劳动争议。在金坛市设立全省首家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成功调处纠纷262件。在溧阳市设立“水资源保护巡回法庭”,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依法保护环境,促进生态建设。探索类案化解新机制,加强与专业调解组织的对接。目前,全市法院已设置专门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土地流转、医患、物业、消费、知识产权、征地拆迁等纠纷的专业法庭和审判联系点,有效化解面广量大的矛盾。

  四是在信访化解上求深化。全力投入“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妥善化解了一批长达10年甚至30年的信访老案。实行原审承办人负责制,严格落实约期接谈制度,市中院领导共约谈重点信访人员148人次。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总量2431件次,同比下降4.6%;纳入集中化解范围的309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中央政法委交办的进京重复访案件已基本化解,主要做法受到最高法院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息诉、终结信访案件215件,化解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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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强化创新意识,规范秩序,满足民需

  全市法院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积极规范社会秩序,努力满足需求、保障民生。

  一是瞄准纠纷多发的区域,开展和谐共建。与社会管理难度大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共建,轮训人民调解员和大学生村官,开展法律服务、矛盾调处等工作。全面推广新北法院“无讼品牌”创建经验,深入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全市法院各审判业务庭均选择纠纷多发的社区、企业、行政机关共建,努力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二是瞄准隐患多发的类案,发送司法建议。撰写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相关法律问题的调研报告,配合党委政府组织专题调研,完善补偿安置办法。从行政申诉案件中研判问题,发出的2份司法建议,均被市政府、省法院全文转发。到300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分析研判,专题建议企业提高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能力。开展前瞻性研究,发出关于公务员借贷担保、省外律师代理、保障房骗购等问题的司法建议310多份,有力推动了社会管理部门完善制度、规范服务。

  三是瞄准矛盾多发的领域,强化源头治理。调研常州地区行贿等犯罪发案的特点和相关问题,撰写专题分析报告,在严打整治、源头预防上狠下功夫。完善预警机制,建立“万人起诉率”季报制度,排查苗头性、潜在性问题,力求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置得好。构建巡回审判互动网络,选择6000多件案件到重点市场、商业街区、社区学校等场所就地审判,引导社会不断增强规范用工、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意识。会同常州军分区,到8家驻常团以上部队分别进行调研,积极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纠纷的发展状况,扎实做好防范、稳控工作,努力把风险降到最低。

  四是瞄准问题多发的主体,创新帮教模式。联合检察、公安、司法、团委等9个单位,在全省地级市率先全面推行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目前已封存17人犯罪记录,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推进少年法庭心理辅导中心建设,聘请27名咨询师,矫正失足少年109人,引导其顺利适应社会。成立11家各具特色的爱心帮护基地,真诚帮教73名未成年人,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在武进法院建立全国首个“父爱基金”,引导失足少年走好今后的人生路。探索规范严谨而又人性化的帮教新机制,促使青少年健康地成长、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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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强化人本意识,优化环境,顺应民意

  全市法院加强队伍建设,巩固基层基础建设,优化内外发展条件,努力使各项工作始终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意愿。

  一是坚定信念,提升品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主题活动和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广泛研讨法院精神,引导干警感悟党恩、明确方向。实施新一轮人才发展三年规划,竞争性优选、任用干部。推进薪火接力工程、书香工程,建立网上学习制度,培训干警1600多人次,完成18项市级以上重点课题调研任务。推行“双导师”培养模式,在资深法官对年轻法官实务指导的同时,聘请30位法学专家进行理论指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选树先进典型  打造特色品牌”活动,培育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先进典型。加强法院“道德讲堂”建设,以优秀文化激励人、感召人、凝聚人,培养干警的为民品格。

  二是加强廉政,改进作风。实行廉政建设分级管理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开展效能督查、巡视督查,健全廉政档案、财产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市中院全面做好省法院司法巡查的各项工作,在省内率先完成对全部基层法院的司法巡查。开展“你我携手、文明同行”活动,市中院组织110名党员利用休息时间深入7000多户社区居民家中,倾听民情民意。

  三是深化改革,夯实根基。完成12个改革项目,继续打造新的特色亮点。全面创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开通微博9个,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二审开庭审理等重点项目,中院裁判文书上网率排全省各中院首位。以审判执行为第一要务,办好案、快办案、多办案,主要质效指标均同比优化。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帮助解决法庭建设、人才引进等实际困难。

  四是接受监督,营造环境。深入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将乡镇人大代表纳入联络范围,先后邀请各级代表委员873人次旁听庭审,走访代表委员706人次。精心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100%。加强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管理,邀请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0048件,同比增长14%,主要做法在全省法院推广。开展律师评价法官活动,向全市800多名律师征求意见建议。举行法院开放日49次,邀请1700多人走进法院、了解司法。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在电视台、日报、晚报等载体设立宣传专栏,不断扩大法院工作的影响力。

  各位代表,在过去一年里,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参与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力度还不够大,综合治理征地搬迁、涉诉信访等矛盾的成效与市委人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人人争先、事事创优的力度还不够大,有竞争力的特色品牌与先进法院的经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力度还不够大,有影响力的专家人才总量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同时,真诚地希望各位代表继续关心、支持法院,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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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全市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市委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思路,狠抓执法办案,注重文化强院,继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完善“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努力为常州在新的起点上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能动司法,保障重点,服务转型发展

  正确把握能动司法的总要求,准确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立足执法办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化解各类经济纠纷、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党委政府顺利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司法保障。制定服务“510”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扎实的司法举措,保障新兴产业倍增发展,引导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促进传统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完善“一核八园”长效性保障机制,开展“创意产业司法服务年”主题活动,为名企、名品入驻提供司法支持。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密切关注宏观调控政策下房产市场的新变化,扎实应对金融创新业务涉诉问题。探索裁、执分离新机制,严格司法审查,依法实施强制搬迁。整合乡土资源,借助善良风俗,依法解决涉农纠纷。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实行专业化审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关注内需,关心物价,维护消费法律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培育文化市场、保护文化成果,立足本职服务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名城。

  二、为民司法,化解矛盾,助推持续发展

  以群众利益为重、以群众期盼为念,把构建“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作为服务群众、为民司法的主要载体,在推进“民生幸福工程”上争取更大的作为。精心开展涉诉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推动社会不断完善大调解体系。深入推进“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深化诉前分流、繁简分流、类案分流,重点是提高上、下级法院之间“简案快审”的质效。运用审判智慧,讲究策略方法,妥善处理敏感复杂案件,严防负面影响。找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突破口,完善能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促进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深入落实减少涉诉信访、促进案结事了26条意见,站在政治高度开展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活动,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法院理诉、政府解难、多元化解”的涉诉信访格局。情、理、法并用,不仅深入基层、化解矛盾,更辩法析理、胜败皆服,争取事了结案、社会认同。依靠群众、用群众方法,探索“绿色、低碳、可持续”的解纷方式,不断提高城乡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妥善处置涉诉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常州夺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和谐司法,创新管理,力促统筹发展

  健全统筹规划机制,站在全局的高度,强化法院的社会责任、体现司法的为民情怀,提高参与社会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健全和谐共建机制,深化“无讼品牌”创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促进法治常州建设。健全司法建议机制,促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健全源头治理机制,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加强虚拟社会管理和网络舆情引导,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保证社会安宁、人民安居。健全权益保障机制,扎根基层、排忧解难,服务为先、实事惠民,让城乡群众共享司法发展的成果。健全民意沟通机制,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培养群众健康的心态、提升社会和谐的程度,为区域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四、文明司法,公正廉洁,注重创优发展

  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司法便民、司法公开,以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信赖。实施党建创新工程,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群众观点教育,引导干警崇德扬善、忠诚为民。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培养专家型人才,全面提高司法实务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任职回避、审务督查、群众评价法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教育范围广、预防能力强、查处效果好的惩防体系。培育职业情感,塑造文明形象,理性平和执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加强法院文化载体建设,构建蕴含理性的司法文化,打造标志性文化品牌,陶冶干警情操、提升干警品质。

  五、规范司法,固本强基,加快科学发展

  加强司法改革,让民意更加充分地融入司法、让司法更加充分地体现民意,不断攻坚,力争取得新的突破。加强审判管理,研究在网络环境下从事司法工作的新思路,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能力。加强政务管理,建设集约节约型法院,不断提升精细化水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落实基层干警职业保障,改造新建基层人民法庭,不断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畅通与基层群众的互动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对司法民主的新期待。加强主题策划,与媒体良性互动,扩大司法的影响力。加强安全保卫,保证良好秩序。

  各位代表,展望新的一年,形势紧迫、任重道远。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在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永不自满、永不懈怠,锐意创新、克难争先,为常州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人民谱写幸福生活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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