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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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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6月26日在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张屹 本届工作回顾 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促进了常州经济社会发展。2008年至2012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7325件,审、执结234406件,审判质量效率处于良好运行态势。 一、坚持能动司法,促进经济发展 坚持“能动、依法、保重点”的工作思路,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围绕常州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提供司法保障。 依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紧紧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围绕“一核八园”、“510”行动计划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制定出台《为我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方案》和《为实现“十二五”科学发展目标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针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时推出“服务经济发展,为困难企业排忧解难”的五项司法对策。扎实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全市法院共联系服务企业610家,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赠送企业防范风险系列图书等方式,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积极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审结企业破产、公司清算、股权纠纷等案件728件,稳妥审结备受全国关注的“铁本公司”等四企业破产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依法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出台26条举措,为全市创新驱动加速年活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司法需求,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机制和集中提审审判模式,着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共审结侵犯商标权、着作权、网络域名等知识产权案件1583件。在全省率先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一核八园”开展和谐共建,设立巡回审判点14个、专业市场联系点9个,打造“无讼科教园区”。每年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大力营造保护创新、制裁侵权的司法氛围。武进、天宁法院新设独立建制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全市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增至3家。 依法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牢牢把握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制定出台《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服务新农村建设。认真调研新情况,就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妥善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案件,认真审理农村小额信贷和涉及农村金融机构的案件,精心审理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的案件,及时审理涉及农业投资、种粮补贴、农机补贴等方面的案件,妥善审理因征地补偿引发的民事、行政案件。开展涉农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对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伪劣农用物资损害赔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及时兑现农民权益。 二、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 深化“衡平各方利益、统一司法尺度、促进社会和谐”的理念,高度关注司法的社会需求和社会评价,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17467件,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4229人,重刑率达15.1%。对于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以及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小的犯罪,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依法对6838名轻罪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占生效判决总人数的24.4%。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判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417件446人。认真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加大对醉酒驾车、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上述案件235件,判处罪犯237人。依法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9324件,提审、听证率达20%。参与做好判处非监禁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回访等工作,推动完善社区矫正体系。转变刑事执法理念,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调查和辩论纳入庭审程序,确保量刑公开透明。强化刑事和解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出台《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实施办法》,2008年至今,全市法院累计救助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256人,救助金额达307.11万元,相关经验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 着力推进法治常州建设。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保护当事人行政诉权,共受理行政案件2232件,审结2188件,其中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58件。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决定案件2767件。积极运用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经协调原告主动撤诉的1047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80%。制定出台《关于强制执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的规范意见》,统一了全市法院拆迁执行的执法尺度。妥善处理了京沪高铁、城际铁路、火车站北广场、中吴大道改扩建等重点项目规划、拆迁过程中发生的行政争议,既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确保了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总结推广戚区法院三十年无进京上访经验,出台实施了《关于减少涉诉信访、促进案结事了的工作意见》,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的发生,确保了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十七届省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有效化解信访积案。正确把握申诉、申请再审条件,依法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472件。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广新北法院“无讼社区”创建经验,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与社会管理难度大的社区、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开展“和谐共建”活动,派驻法官开展民意沟通、法律服务、巡回审判、人民调解员培训等工作。会同党委政府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建立“普通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季报制度,促进基层组织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防控工作。形成《关于当前常州社会涉诉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报告》等一批有分量的调查报告,为公共决策提供参考,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结合审判实践,向有关方面发出关于规范征地拆迁、诉讼代理、工伤认定程序等一系列司法建议1200多件,促进社会管理部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依法行政。创新未成年人帮教模式,联合检察、公安、司法、团委等9家单位,在全省地级市率先全面推行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已封存17人犯罪记录。成立12家各具特色的爱心帮护基地,真诚帮教73名未成年人,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坚持为民司法,保障群众权益 树立“关注民生、真情服务、求实创新”的观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审判工作,努力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民生,满足民需,赢得民心。 妥善审理涉及民生案件。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妥善处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分别审结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损害赔偿案件29403件,劳动争议案件5606件,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20906件,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1555件,国家赔偿案件20件。加强涉台、涉侨、涉军案件审判工作,市中级法院成立专门合议庭,切实维护台胞、侨胞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减轻人民群众诉讼负担,共对801件案件实施了司法救助,缓、减、免收诉讼费235.8万元。 不断健全便民诉讼机制。创建具有常州特色的“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群众诉求”的“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在全国率先将纠纷分流和矛盾化解纳入职能范围,打造法院的“门诊大楼”。省高级法院在我市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予以专题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视察后均给予了充分肯定。新北、钟楼法院还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加大巡回办案、就地办案力度,全市法院设立35个巡回法庭69个巡回审判点,巡回审结案件12329件。完善服务群众举措,积极推行网上立案、电子签章、“立案和执行110”,完善审判信息和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系统,在全省率先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案件。 努力破解执行工作难题。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反规避执行”活动,共执结各类案件61206件,执结标的135.7亿元。坚持保障债权人实现权利与保障债务人基本生存权相结合,探索行之有效的执行方式,建立执行威慑联动、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等机制,提高当事人的自觉履行率。加强执行救助,共发放执行救助专项资金177笔,计442.5万元。全面推行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机制,形成参与主体多元化、解决方式多样化的执行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增设执行二局,规范加强征地拆迁司法工作。 四、坚持和谐司法,化解社会矛盾 构建“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在司法审判理念、解纷程序选择和审判资源配置上不断创新,建立完善“诉前分流、繁简分流、类案分流”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新机制,切实打造常州法院工作新品牌。 深化诉前分流。总结推广钟楼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经验做法,主动对接各调解组织,积极推动常州社会大调解机制的健全完善,不断增强社会自身的“免疫力”和“自愈力”,实现由法院单一解纷向社会层级解纷的转型。全市基层法院2010年和2011年诉前各分流化解民商事纠纷14303件、21233件,分别占涉诉矛盾纠纷总数的37%和44.9%。两年度全市法院新收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9.7%和1.7%。 深化繁简分流。总结推广溧阳法院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经验,通过繁简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机构,用最小的成本快速解决大量简易纠纷。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移送业务庭审理,注重一审做“实”,二审做“精”,再审做“了”。全市基层法院2010年共速裁结案14348件,占民商事收案总数的46.3%;2011年共速裁结案20465件,占民商事收案总数的59.2%。2012年1—5月共速裁结案7544件。 深化类案分流。总结推广武进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经验,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土地流转、医患、物业、消费、知识产权、征地拆迁等常州地区多发高发纠纷,加强与专业调解组织的对接,设立专业法庭和审判联系点,建立健全联动化解机制,为面广量大的矛盾纠纷创出新型化解模式。 五、坚持公信司法,强化自身建设 按照“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公正廉洁、提高队伍品质”的要求,不断加强队伍的理念、能力和作风建设,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司法观念和作风转变,以形式多样、有声有色的活动为载体,抓队伍,促审判。积极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法院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提炼出“忠诚为民、崇法厚德、敬业争先、求实创新”的常州法院精神。设立“道德讲堂”、实施“薪火接力”工程、书香工程,建立网上学习制度,推行青年干警“双导师”培养模式、举办法官论坛,多渠道提高干警素质。2011年,新北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不断强化司法公开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的意见》,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各项措施。不断加大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力度,积极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裁判文书上网,开通司法惠民在线服务平台。在媒体上公布院长信箱,开通法院微博,开展律师评价法官活动,举办“法院开放日”,倾听民意、回应关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联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和减刑假释听证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新选任人民陪审员299名,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34527件,一审陪审率达82.5%,基层法院一审陪审率均超过90%。2010年,市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引导全市法院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以审判实绩论英雄”的理念,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审判质量效率逐年稳步提高。出台《全市法院关于加强分管院长审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审核把关、庭长监控、流程管理、质量评查等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审判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全市法院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和《全市法院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办法》,围绕“案结事了”强化对相应指标的考核,增强了法院审理案件的社会认同感。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21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6件。认真组织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切实纠正了一些案件差错、瑕疵等质量问题,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省、市政法委和省高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廉政建设纳入全市法院科学发展观考核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深入推进“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全市法院共有5个业务庭室被命名为“全省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全市法院反腐倡廉氛围不断浓厚。认真履行协管职责,市中级法院在全省13个中级法院中率先完成对所有基层法院的司法巡查。认真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共查处审判活动中的违纪违法人员11人。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坚持院领导联系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制度,坚持每年对基层人民法院职能目标和队伍建设进行考核,促进全市法院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共新建、改建人民法庭3个,新增设人民法庭2个,促进基层执法条件改善。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全市两级法院以及所有人民法庭均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远程视频开庭,切实发挥科技对公正高效司法的促进保障作用。 各位代表,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市法院中受到省级以上记功嘉奖的单位集体有116个,法官法警154名。七个基层法院中,有四个被评为省级先进法院。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邵洁、“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刘晓琴、“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朱正生等一批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发展,就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把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和案件质量这个核心,确保司法公正,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固本强基,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近五年的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十分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法院工作与党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法官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与社会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仍有一定差距。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新类型和疑难复杂的案件不断增多,特别是涉及企业破产、股权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集团诉讼等案件,备受社会关注,审理难度大,化解纠纷难。三是涉诉信访问题一定程度上困扰着审判工作,非正常访、重复访、越级访、进京访数量较多,给法院正常的审判工作带来较大影响。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还有不少薄弱环节,“两庭”建设以及物质保障、技术装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优化等等。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p# 今后工作打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将以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以保障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有效作为,为常州夺取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最高奖项“长安杯”作出应有的贡献。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做到准备在前,应对有方。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做到对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妥善处理敏感复杂案件,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严防负面影响。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和大接访活动,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促进和谐。扎实开展进京访案件集中化解工作,力促信访人息诉罢访。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妥善处置涉诉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二、更加能动地依法服务大局。以服务“创新驱动加速年”为着力点,紧紧围绕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民生改善、文化名城建设等重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常州经济创新发展。加强经济犯罪审判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妥善审理涉中小企业案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保障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顺利实施;妥善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工作机制,为科技创新和文化名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妥善审理涉农案件,服务新农村建设;妥善审理环境保护纠纷案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健全巡回审判点、联系服务站等平台,不断完善长效性服务保障机制。 三、更加扎实地化解涉诉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机制,推进诉讼服务站建设,促进“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继续深化“诉前分流、繁简分流、类案分流”工作,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衡平社会利益,修复社会关系。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化解矛盾,争取案结事了、社会认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健全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支持、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实效,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探索“裁执分离”模式,规范征地拆迁司法工作。 四、更加深入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面落实“社会管理推进落实年”各项要求,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深化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建设,为常州争创“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市”作出应有的贡献。健全和谐共建机制,深化“无讼品牌”创建,完善基层矛盾化解网络。依靠政治优势,健全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健全源头治理机制,从根本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健全司法调研和司法建议机制,促进社会个体自我管理、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职能部门依法管理。 五、更加主动地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努力推动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主动地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及代表、委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完善司法宣传机制,加强主题策划,与媒体良性互动,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扩大影响力。深化司法民主建设,畅通与基层群众的互动渠道,主动回应群众的新期待,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让各项工作和改革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六、更加有效地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在党委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完善班子的考核配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常州法院精神。加强能力素质建设,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全面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实现司法公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健全任职回避、审务督查、群众评价法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升法院文化品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落实基层干警职业保障,全面推动基层人民法庭的改造、新建工作。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积极通过裁判文书上网、新闻发布会、网络微博等方式推进“阳光司法”,全面建设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加强司法改革,完成第三个五年改革任务,不断培育新的品牌亮点。 各位代表,在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中,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全体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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