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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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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6月26日在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游巳春 本届工作回顾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公正为着力点,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市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 围绕我市推进“五大建设”、加快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确立了打击与保护同行、办案与服务并重的执法理念,切实将检察工作融入发展大局中。 完善服务举措,增强应对能力。积极顺应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出台检察机关服务“三个确保”、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等27项意见,完善和落实司法保障措施。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制定《关于办理涉企案件维护稳定的指导意见》,对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案件,依法落实了从宽政策;针对企业内部员工盗窃、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案件,及时深入企业调查,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真心为企业排忧解难。围绕全市重点工程,在95个重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中,派人驻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和决算等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建立风险排查研判工作机制,结合执法办案,排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了200余份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了决策参考。 开展专项行动,促进诚信构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69人,提起公诉88人;批准逮捕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331人,提起公诉699人;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97件,其中严重行贿案件51件。对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多发、化工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方面暴露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向案发单位以及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99份,督促改进,促成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创新执法形式,保护公共利益。针对国企改制中隐匿国有资产、污染环境等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立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运用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成功办理了287件督促支持起诉案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4.4亿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36亩。联合市环保局、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推动组建环保维权组织,建立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及时处理了发生在我市个别地区的水污染、非法经营砖窑等破坏生态环境事件,有力维护了受损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认真落实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建设以及社会管理创新的各项部署,坚决打击和遏制刑事犯罪,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675人,提起公诉26518人,其中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210人。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诉了以傅强、丁国柱、杨和平等人为首的涉黑犯罪分子47人。加大打击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力度,批准逮捕8341人,提起公诉9691人。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犯罪嫌疑人65人,提起公诉115人。2011年,市检察院办理金坛“1.19”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后,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已起诉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267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依法办理了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瘦肉精”、“地沟油”等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的案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罪行轻微的未成年犯、交通肇事、轻伤害等案件,不批捕3017人、不起诉541人。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推进文明接待室建设,提供网上举报、申诉和案件查询服务。坚持检察长每周接待日制度,实行预约接待、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和远程视频接待,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530件次。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活动,对重信重访案件定领导、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时限,依法妥善解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健全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释法说理机制,及时研判应对不稳定因素,促进案结事了。建立检调对接机制,依托全市多元化矛盾纠纷大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176件、涉检信访化解85件、民事行政申诉息诉326件。实行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协调有关部门救助200人,发放46万余元救助金。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乡镇街道设有派驻检察室12个,延伸触角,下沉检力,贴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矛盾化解、预防犯罪等工作。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管理,防止脱管漏管,有效控制了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建立专门化办案机制,推行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导入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目前,有4家基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选择热心公益的企业,建立19个观护矫正工作站,为362名涉罪外来人员和未成年人提供了司法援助和技能培训,促其改过自新。 三、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按照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坚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81件499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28人,涉案金额10—50万元的356件、50—100万元的34件、100万元以上的24件。依法查办了市江南房地产发展公司总经理张昉曜贪污受贿140万余元、溧阳市安监局局长潘俊才受贿530万余元等一批大要案件。把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作为查办重点,查处了发生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涉农等领域案件326件。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活动,查办案件290件,其中针对园林绿化工程领域恶意串通招投标的现象,系统查办隐藏在背后的贿赂犯罪12件12人,并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查办园林绿化系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 切实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积极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的要求,提请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专题研究、审议反渎职侵权工作,联合市纪委等九部门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完善了重大渎职侵权犯罪线索移送、联合调查、联席会议等机制。以深入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5件118人,依法查办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谢卫平、武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陈建林滥用职权、受贿等重特大案件52件。 大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对每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向市委、人大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成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推动有关部门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必经程序,共提供查询2万余次。健全职务犯罪风险源点研判与防控机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86份,并对食品监管、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预防调查,制发专题报告122篇,推动有关部门落实了138项预防措施。深入工商、金融、卫生等系统开展廉政教育,推进争创预防职务犯罪示范单位活动,受教育党员干部达7万余人次。 四、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11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521件,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1049人,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744人。加强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58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64件,发出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188件。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2人。在诉讼监督中注重发现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线索,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33人。 深化监督机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与13个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86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74件。在公安基层单位设立驻所(队)检察官办公室,加强对另案处理、刑事拘留后未报捕、不捕案件以及搜查、扣押、保管、发还物品情况的监督,增强了监督的主动性。在强化个案监督的同时,深入开展类案监督,对诈骗案件执法标准不一、单处罚金刑偏多等情况专门研究,提出针对性意见,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成效。 坚持监督与配合并重。切实把法律监督与维护法制权威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与其他司法机关的相互制约关系,认真办理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积极维护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与公安、法院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互通制度,针对执法中的热点、难点以及存在分歧的重大问题,先后会签了《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的联席会议纪要》等18个文件,组织开展了26次专项整治活动。 五、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检察形象,深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立足严格教育管理、先进文化引导以及创新创优发展,实现了公正廉洁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 推进思想理念转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创立“检察职业道德讲堂”、市检察官文联、“书香工程”等平台,组织全市“十佳检察官”评选,采取“常州检察精神”大讨论以及征集院训、确定干警座右铭等自我教育形式,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检查,整改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严谨的问题,建立了一系列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以制度文化推动检察人员规范执法习惯的养成。 深化检察创新实践。以项目化推进为手段,确立42个创优创新项目,完善提前介入侦查、侦查违法调查、量刑建议、二审出庭等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培育了全国法治文化品牌“纪萍工作室”、“五位一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新希望”社会实践基地等特色亮点。健全职务犯罪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构建从案件受理、审查到归档统一扎口的动态案件监督管理模式。深入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95件拟不起诉的、拟撤销案件的等七类职务犯罪案件和事项进行了监督,并从2011年9月起,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参与职务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工作。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务开放日”、“与龙城网友面对面”等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培养检察专业人才。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网上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538期,培训检察人员9125人次,培养了一批国家级、省级专家能手。加强检校合作,与苏州大学合作成立“检察发展研究中心”,联合高等法学院校开展教、学、研活动。出台《对青年干警培养实行“检察教官”和“检察职业导师”制度的暂行规定》,实行岗前集训、上下挂职、多岗轮训,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推进人才培养。 树立清廉为民形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基层巡视、廉政风险排查、任职岗位交流和干警执法档案等制度,突出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督察。构建“民生检察工程”,向社会公开承诺、落实十项执法为民措施,开通了12309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建立了对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经济救助三项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采取分级负责、重点工作通报、邀请视察、参与执法检查等方式,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和监督力。更加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依法接受监督,并根据人大决议及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换届以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进步。市检察院、新北区检察院先后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基层联系点,天目湖地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两级院还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集体荣誉121项,人民群众对全市检察工作整体评价满意率达到了98%以上。这是全市检察干警奋力拼搏、勤奋工作的结果,更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有效,与人民群众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仍有差距;二是少数干警还存在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执法观念,立足职能服务大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识还不够强;三是执法办案中,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和执法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全面处理好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检察人员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检察人才在基层仍然偏少,特别是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实施之后,案多人少等问题将更加突出,科技强检水平也亟待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回顾换届以来的探索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特别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全面、正确、有效履行检察职能,既要依法打击犯罪,加强法律监督,又要统筹兼顾,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犯罪预防、司法保护以及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守法的作用,始终追求执法的综合效果;必须坚持固本强基和创新创优“双轮驱动”,持之以恒地抓基层、打基础、谋发展、求突破,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始终注重自身的科学发展;必须高度重视检察文化建设,综合发挥党建文化、法治文化、廉政文化、道德文化的育检兴检作用,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人文素养,凝聚干事创业的精神力量,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p# 下一届工作打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继往开来、奋发进取,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奋力争当全国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 一、更加坚定地服务保障党委中心工作,促使检察工作有新作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扣市委推进“八项重点”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转变思路,改进方式,做到执法兼顾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密切关注“一核八园”的建设,在科教城试点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实践中心”,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依法助推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举措,建立“检企网络直通车”,接受企业举报、申诉以及法律求助。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社会管理创新大格局,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风险排查研判、派驻检察室、观护矫正工作站等工作机制,促进源头治理、长效治理。 二、更加坚定地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促使执法公信力有新提升。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摆上重要位置,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专项工作,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努力使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探索检察工作专群结合、依靠群众、自觉接受监督的常态机制,通过完善检察长接待日、检务进社区、下访巡访等便民利民制度,开展社情民意调研、“三解三促”等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切实以可亲可信可敬的谦和作风和为民办事的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形象、赢口碑。 三、更加坚定地走科学发展道路,促使执法理念、机制、方式有新转变。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与科学发展要求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理念问题和机制问题,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积极适应新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强化人权保障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案件监督管理全覆盖、检务督察经常化、专门问题重点化、监督手段科技化,让文明规范办案成为职业素养,确保检察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四、更加坚定地推进专业化建设,促使检察队伍能力素质有新增强。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打造“文化育检、检校合作、人才培养”三大平台,积极推进全员轮训、分级分类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全面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检察业务素质。探索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优秀检察官遴选制度,形成良性的人才录用、选拔、管理机制。深化检察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建立以能力、素质和业绩为导向的检察人员评价体系。完善职业保障机制,落实从优待检,努力为检察干警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五、更加坚定地创优创新争一流,促使常州检察的影响力有新拓展。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为重点,制定和落实深化检察改革的工作规划,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以“精细、精品、精进”为目标,以文化引领、科学管理、信息技术、专业人才为支撑,增强工作推动力、持续创新力和自我提升力,打造一流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创建全国先进检察院,深化创优创新项目化推进制,积极打造常州检察工作特色品牌,将常州检察工作优势项目做大、做强、做精。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执法为民,保障公平正义,为我市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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