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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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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 (2012年6月28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岳汀 各位主席: 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大会期间,举行了两次全体会议,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至2012年6月26日18时整,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34件。其中,涉及综合经济方面的12件,城建城管方面的13件,科教文卫方面的6件,社会保障方面的1件,民主法制方面的1件,其它方面的1件。 议案的主要内容有: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科技金融创新、农药配送体系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财政体制调整;城乡规划、城市管理、交通建设、环境整治、老小区改造;文化建设、青年工作、法律援助、教育资源整合等。 这些议案是代表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新驱动加速年”主线,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而提出来的,体现了代表对建设一个繁荣的常州、和谐的常州、生态的常州、幸福的常州的极大热情,对凝聚社会智慧、拓展发展思路,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全力推进常州走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前列,有着积极的作用。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所有议案均不列入本次大会议程。 二、所有议案均转为代表建议处理,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交市政府及其他有关单位办理。 此外,截止6月29日,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132件。 对本次会议期间各位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其他有关单位应予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督办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真正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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