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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代表团审议人大及“两院”工作报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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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全天和28日上午,溧阳市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张屹代院长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和游巳春检察长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大家一致认为,三个工作报告主题突出,内涵丰富,条理清晰,文风简朴,用数据说话,重事例说明,全面反映了我市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是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好报告。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本届人大任期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成效显着,特色鲜明:一是职能定位把的准。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大背景下来思考和创新,置于推进科学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大局中来定位和把握,紧扣市委在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通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保证人大工作与市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二是监督工作抓的实。立足于提升监督实效,坚持改革创新,围绕市委工作的重点,“一府两院”的难点,法制建设的要点,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众关注的热点,积极创新监督形式,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三是代表工作搞的活。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和活力源泉,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四是工作基础打的牢。始终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履职行权的基础性工作,自觉顺应时代的新要求和人民的新期待,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在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两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信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坚持能动司法,较好地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和谐司法,积极推动了社管管理创新;三是坚持阳光司法,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代表们对本届人大常委会和“两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对市人大常委会及“两院”今后五年的工作打算,代表们认为定位准确、主题鲜明、思路开阔,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切合常州实际,吻合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代表们相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及“两院”的工作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同时,代表们在审议过程中还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1、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职能,特别要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2、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关注力度。要切实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摆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位置,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实情,积极反映基层面临的困难和矛盾,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加大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不断创优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3、进一步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加强对新一届代表的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水平能力,促使代表全面进入工作角色,充分发挥好代表的职责作用。深化代表履职载体建设,为代表履职创造更优的环境和条件。强化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性,避免一味追求满意率的情况,更加注重办成率。 4、“两院”要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大查办和预防犯罪的力度,加强对土地市场、农资市场、食品安全等领域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治理和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要更加注重树立法律权威,培育法治文化,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法治理念,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风气。 5、“两院”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注重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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