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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2-06-2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张惠芳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问题的提出:

  社区卫生服务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立足于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有效、经济、连续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随着医药卫生体系改革的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的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出现了与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员配置不合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别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区域人口密度大,服务要求高,与区域人口构成及居民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比,医务人员配备明显滞后于常住人口增长。目前省市编制部门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标准,是针对无床位的机构来设定,仅能满足正常日间工作需要。新北区三个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工作制,且三井、龙虎塘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有床位设置,虽然省卫生厅曾有文件规定每增加5张床位可增加医生和护士各1名,但此项规定没有得到省编制部门认可,所以在基层无法有效落实。因此,新北区三个街道尤其河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

  二是绩效工资实施后骨干医务人员积极性受到影响。医疗卫生行业是高风险、高技术含量、高劳动强度、没有节假日的行业。同时,目前大部分公共卫生工作需要医务人员下班后上门提供服务,目前实施的绩效工资与医务人员的收入分配不相匹配,使得这些特点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明显低于同地区相对应职称的义务阶段教师水平,并低于绩效工资实施之前的平均收入水平,挫伤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成医务人员大量流失,长期以往会造成不良后果。

  建议:

  一是要适当增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为满足群众24小时的医疗服务需求,应根据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特点,合理核定人员编制。

  二是合理调整绩效工资方案。绩效工资应能体现医务人员24小时上班、无正常节假日、工作量繁重等特点,允许基层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收支盈余情况合理发放绩效工资,适当拉开骨干与非骨干、一线人员与二线人员的收入差距。同时,财政部门应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建立适当的投入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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